每经记者 任飞 每经编辑 彭水萍
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合作开放。
本次聚焦传统牌照及现代金融汇聚之策,尤其在投融资汇兑便利化以及金融结算创新方面,提出了要到2025年基本建立电子围网系统和跨境金融管理体系,并促成其在2035年更加完善的总体目标。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澳门与香港在金融产业的北向辐射定位有所差异,跨境结算及交易便利化的实施需要走好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步,而促进合作区内金融资源的汇聚是两地市场经验打磨、汇聚共识的重中之重。
试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办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区内2019年就开业了第一家试点企业,彼时按照粤澳合作及广东省内级规划,旨在为境内投资者海外投资及跨境财富管理开辟新通道。
这是粤澳深度合作落到金融产业本身的一次探索,也成为两地金融资源汇聚的一个缩影。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专家彭澎在2月23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在十多年前,对于区内规划的核心功能就在于促成人民币自由结算的体系,但从分布实施的效果来看,目前依然要从传统金融向现代金融过渡。
提及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彭澎表示,跨区域金融结算方式及资金风控的约束差异长期存在,需要提高投融资的汇兑便利化,既要在工具上建立基础设施,更关键是要在市场中汇聚实体规模,打磨融通经验,达成投资共识。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本次《意见》提出,到2025年,电子围网系统和跨境金融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电子围网系统和跨境金融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合作区与澳门金融一体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金融环境更加优化,现代金融产业进一步发展。
具体举措及实体汇聚计划中,提到要促进合作区与澳门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1、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降低澳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进入合作区的准入门槛。支持澳门地区银行通过新设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专营机构等方式在合作区开展业务,拓展发展空间。充分发挥澳门对接葡语国家的窗口作用,支持合作区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
2、促进合作区与澳门金融机构交易联动,加强合作区金融市场与澳门、香港离岸金融市场的联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资金融通便利度,满足离岸市场正常的人民币流动性管理需求。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稳步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不断丰富合作区与澳门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
3、对标国际标准制定账户规则,优化改造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系统,通过金融账户隔离,在合作区建立资金电子围网。制定电子围网跨境资金流动政策,优化跨境资金清算渠道,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途径。
4、在现行账户管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账户服务,拓展账户功能。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人民币NRA账户)使用。支持澳门在合作区内务工人员及合作区内企业外派员工开立非居民个人自由贸易账户(FTF账户),支持澳门金融机构开立金融机构自由贸易账户(FTU账户)开展资金融通。
彭澎告诉记者,以往横琴作为粤澳合作的桥头堡,涉及大额资金的互通存在一些现实干扰,例如政府及企业端的资金流向审核较为严格,提升电子围网系统的功能或将进一步加大各类资金的互通效率,而中小企业主或个人则将继续提升其参与粤澳合作、湾区投资建设的体验。
针对珠海拟将打造广东金融“第三极”的思路,横琴作为重要支点,一直在加强与港澳及国际金融市场的合作,用好QFLP、QDLP等政策方面创新谋划。彭澎告诉记者,横琴产业的发展重心正在向金融倾斜,而重点发展跨境、特色金融及资管平台建设,需要力促传统牌照及现代金融资源的汇聚。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方出具的2022年经济运行简况,区内金融业保持良好增势,增加值同比增长8.1%,12月末中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873.92亿元,同比增长16.7%。此外,2022年合作区地区生产总值为461.7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03.10亿元,数据领先第一和第二产业,金融业的发展已在区内渐成主力。
本次《意见》进一步对合作区内丰富金融业态、加强与澳门产业融合等进行了规划,包括对传统牌照金融的支持,吸引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公募基金等核心金融机构设立总部、分支机构、专业子公司和持牌专营机构;还包括在跨境金融、财务管理方面打造更为高端的财富管理体系。
1、鼓励在合作区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再保险公司和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各类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在合作区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在合作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2、支持在合作区开展粤港澳游艇自由行。鼓励文旅、商贸、会展产业的相关企业投保信用保险。支持粤澳两地机构在合作区共同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按市场化原则研究设立文旅、会展等产业母基金,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
3、鼓励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支持科技创新和高端制造产业发展。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融资机制。鼓励在合作区开展中医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在合作区发展。
4、积极发展创业投资,支持粤澳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合作区联动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在合作区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多币种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探索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转让试点,拓展市场化退出渠道。
5、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合作区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
6、鼓励合作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在澳门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支持澳门借助合作区发展以人民币、澳门元等计价结算的国际债券市场,打造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葡语国家的债券融资服务平台。
7、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框架下,允许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共享外债额度。实施有利于跨境租赁发展的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探索跨境融资租赁业务创新,允许合作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套期保值业务,依法合规探索开展租赁资产转让业务,依法合规探索发展国际商业保理业务。
8、支持合作区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与港澳互认,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鼓励合作区内企业利用港澳平台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进行认证及融资。
9、允许已取得离岸银行业务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总行授权合作区内分支机构开展离岸银行业务,探索放宽对合作区内银行开展离岸银行业务贷款用途和期限的限制。
事实上,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这条主线,合作区早在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方案》时就已将其列入第一阶段的目标,旨在进一步盘活当地实体经济的活跃程度。彭澎告诉记者,按照省税务缴纳的规定,区内澳门投资企业已可以在达到相关标准后实现跨境纳税,进一步吸引相关机构及投资人聚焦合作区建设与发展。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gic1986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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