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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冒、退烧药买不到?“余药共享”公益互助平台来了!微信:个人帐号传播抗原、药品营销信息将被处理

    每日经济新闻 2022-12-21 23:35

    每经编辑 张锦河    

    今天(21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微信个人帐号违规发布涉疫产品营销信息处理公告。

    此外,腾讯出行服务和腾讯地图最近上线了“新冠防护药物公益互助平台”,用户通过这个微信小程序即可快速进行药物求助,而有多余药物的用户也可以通过该平台“余药共享”。

    腾讯上线“新冠防护药物公益互助平台”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公众就医、购药需求持续增加,有些地方还出现感冒、发烧类药物“一药难求”的情况。为此,腾讯出行服务和腾讯地图最近上线了“新冠防护药物公益互助平台”,用户通过这个微信小程序即可快速进行药物求助,而有多余药物的用户也可以通过该平台“余药共享”。

    据北京日报21日消息,用户在满足自身用药需求前提下,也可以选择“我有多的药”,填写相关信息和实名认证,雪中送炭、互帮互助。在完成互助后,上传互助信息的市民可以选择“已解决”,下线互助信息。同时,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该产品也在迭代个人信息保护的功能,一键生成虚拟号,保护隐私信息。

    在平台的“信息广场”,市民可以快速看到药物的“求助信息”和“帮助信息”,根据时间或者距离顺序进行排序,基于腾讯地图的位置服务能力,快速查看距离自己最近的互助需求;也可以查看选择特定区域的求助信息,提升互助效率。同时,可以跳转腾讯地图“发热门诊及新冠疫苗接种地图”,查询附近的发热门诊和诊室,以及进行新冠加强针的接种。

    微信个人帐号违规发布涉疫产品营销信息处理公告

    21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公告称,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新冠疫情的防控措施,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也发生调整。

    近期,我们通过用户投诉发现,少数用户利用微信的功能发布抗原试剂检测盒和退烧药等各类药品的营销信息,其中不乏有人哄抬价格,甚至存在欺诈行为,给用户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个人不能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是违法行为。

    2020年3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的监管要求及标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

    另外,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利用微信个人帐号发布抗原检测试剂、药品等营销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违反了《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微信安全团队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处理、严厉打击。

    为规范微信个人帐号的信息发布行为,保障微信用户的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对于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抗原检测试剂、药品营销信息的微信个人帐号,微信团队一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的规定,视违规严重程度,采取阶梯式处理。

    违规示例: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北京日报、微信安全中心、公开资料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401673686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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