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明确了地方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14个方面具体责任,包括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发展乡村产业,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等。
◎《办法》分级明确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具体责任要求,其中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负总责,并确保乡村振兴责任制层层落实。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陈旭
12月1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显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实行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办法》分别从部门责任、地方责任、社会动员、考核监督、奖惩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殷浩栋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本次发布的文件是属于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四粱八柱中的一部分,此前已出台过人才、组织、产业振兴等方面的文件,此次是从完善责任制的角度进行了深化。”
发展乡村产业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 图片来源:新华社
《办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主要责任内容、责任要求和责任主体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责任内容上,《办法》明确部门推进乡村振兴8个方面具体责任,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
在责任要求上,《办法》规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大政策研究、重大事项协调、重大任务督促落实等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落实行业或者领域内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在责任主体上,《办法》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对本单位本系统乡村振兴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在落实乡村振兴地方责任方面,《办法》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农村基层党组织直接负责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办法》对有关责任内容、责任要求和责任主体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责任内容上,《办法》明确了地方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14个方面具体责任,包括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发展乡村产业,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等。
在责任要求上,《办法》分级明确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具体责任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负总责,并确保乡村振兴责任制层层落实;市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做好上下衔接,发挥好以市带县作用;县级党委和政府是乡村振兴“一线指挥部”,整合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把乡村振兴作为中心任务,“一村一策”加强精准指导服务,抓好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落地、重点任务落实;村党组织统一领导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共同参与乡村振兴。
在责任主体上,《办法》强调省、市、县、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村党组织书记,是本地区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并对如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作出相应的部署和规定。
此外,《办法》在社会动员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深化定点帮扶;二是强化东西部协作;三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
在强化考核监督方面,《办法》也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中央农办负责人就《办法》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围绕责任落实构建了一整套全方位考核监督机制,切实发挥“指挥棒”作用。
具体而言,首先是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组织开展省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省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以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省级党委和政府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其次是建立乡村振兴工作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各级党委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作为向本级党的代表大会、党委全体会议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是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督查。”该负责人说,每年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督查。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等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定期对下级党委和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四是开展乡村振兴监测评估。有关部门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此外,还要强化乡村振兴激励约束。该负责人强调,对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帮扶主体,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激励。“对乡村振兴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同时,对乡村振兴工作中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
“乡村振兴责任制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而言将起到督促落实的作用。”殷浩栋坦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涉及面广、任务也重,需要强有力的责任机制为实现各项战略目标“保驾护航”。
“一方面此文件不仅明确了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责任,而且分级明确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具体责任要求,这为凝聚合力推进乡村振兴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他说,另一方面,建立考核监督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落实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特别是为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乡村振兴责任提供了“指挥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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