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最新!这一地昨日新增428+7192例,这些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广州地铁发布重要消息

    每日经济新闻 2022-11-24 10:05

    每经编辑 杜宇

    据健康广东官方微信号11月24日消息,11月23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49例(广州428例,深圳33例,珠海6例,汕头3例,佛山16例,韶关2例,惠州2例,东莞2例,中山5例,阳江3例,湛江31例,茂名4例,肇庆12例,清远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505例(广州7192例,深圳33例,珠海5例,汕头2例,佛山173例,梅州6例,惠州4例,东莞23例,中山25例,江门1例,阳江6例,湛江19例,茂名2例,肇庆1例,清远7例,潮州1例,揭阳5例);另有124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广州1217例,珠海4例,东莞13例,中山1例,湛江3例,茂名2例,肇庆1例,清远1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6例(广州3例,深圳9例,佛山2例,东莞2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2例(广州6例,深圳5例,佛山7例,东莞3例,茂名1例);另有3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广州2例,东莞1例)。

    广州地铁:二号线及五号线广州火车站的D1、D2、D3、E、F、G、H出入口封闭

    据广州地铁官方微博11月24日消息,接市政府部门通知,因疫情防控需要,即时起,二号线及五号线广州火车站的D1、D2、D3、E、F、G、H出入口封闭,请各位乘客从车站其他出入口进出站。

    广州多区最新通告

    越秀区关于划定东山街、矿泉街风险区域的通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3日起,我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东山街:寺右大街19号后座102房、兴联巷6号、南中里11号102。

    矿泉街:站西路89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二、低风险区

    东山街:寺右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矿泉街:站西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摄图网-501005985

    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新港街道

    1.怡福路218号宝怡阁。

    2.海康街50号。

    3.富力银禧花园A2栋。

    二、赤岗街道

    1.下渡中约横5巷10号、10号之一、20号。

    2.下渡西街77号。

    3.下渡路10号。

    4.客村西南约十一巷12号、14号,十二巷13号、15号。

    5.客村西南约十七巷13—16号,十六巷14号。

    三、昌岗街道

    1.昌岗中路211号之九11—13层。

    2.怀德大街8号及之一、9号及之一、13号之一、14号之一、11号、19号。

    四、沙园街道

    西华里五巷3号、6号、14—16号,西华直街6—9号、9号之一、11号。

    五、南石头街道

    1.保利花园听琴街5、7号,沁泉街10号1—19层08房,401—403、405、406房。

    2.工业大道中295号之五、之六。

    3.江燕花苑江燕路138号,140号2—8层02房。

    4.南箕路2、4、8、12号。

    5.广纸路东三街31号,东五街61号。

    6.海棠花园海棠一街15号。

    六、瑞宝街道

    1.瑞兴新村二巷14—16号,三巷11—13号、14—16号,四巷11—13号、14—16号,五巷11—13号。

    2.瑞康新村三巷16—18号,四巷16—18号,五巷16—18号。

    3.工业大道南社区石松路6—8号、24—26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海珠区关于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海珠区自2022年11月22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一、新港街道

    1.海康街46、48、52、54号。

    2.富力银禧花园A1栋、A3栋。

    二、赤岗街道

    下渡路8号。

    三、昌岗街道

    1.昌岗中路211号之九5—10层,11—19层。

    2.怀德大街18号及之一,二巷2号,一巷3号。

    四、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华榕街2号。

    五、海幢街道

    紫来街8、12、14号。

    六、南华西街道

    万科峯汇A3栋。

    七、瑞宝街道

    工业大道南社区石松路5、9、23、27号。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海珠区自2022年11月23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一、凤阳街道

    1.和平家园(除高风险区外)。

    2.翠馨华庭A座。

    二、瑞宝街道

    1.和辉花园(除高风险区外)。

    2.尚东峰景(除高风险区外)。

    3.金碧花园三期(除高风险区外)。

    4.金玫瑰苑嘉鸿二街3号、5号、17号。

    5.英豪花园A1、A2栋,英豪一街89号。

    6.南洲花苑(除高风险区外)。

    三、琶洲街道

    会展世界城B5—B7栋、C1栋、D1栋。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凤阳街道

    1.和平家园7、8、9号楼。

    2.翠馨华庭B座。

    3.逸景翠园东区翠林居B座。

    二、官洲街道

    龙吟大街29—31、33、34、40、43、44、63、65、67、69、78、80、82号;六巷2、10号,12号之一,14、15号;七巷5、11、13号;十巷7号;十二巷1号。

    三、瑞宝街道

    1.金碧花园一期26栋。

    2.和辉花园7、47号。

    3.南洲花苑C区南新一街8、10、12、14、16号。

    4.尚东峰景A3栋、C栋。

    5.金碧花园三期61、65、66、74、76、81、82、84、85栋。

    6.金玫瑰苑嘉鸿二街13号。

    7.英豪花园A3栋,英豪一街87号。

    8.南洲花苑A5乙、A4丙、A1甲、A8丙。

    四、琶洲街道

    会展世界城水馨街2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起,我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中南街

    1.生南一巷1号、2号、3号、4号、5号、6号、8号、10号、12号、14号;生南二巷1号、2号、3号、4号;生南一街6号。

    2.赤岗东约六巷12号、13号、14号、16号之6栋;香凝北街5号、6号、7号、8号;赤岗东约四巷11号、赤岗东约四巷12号、赤岗东约13号、赤岗东约四巷15号。

    3.菊树街3号

    (二)多宝街

    宝华路139号(恒宝华庭第3座)。

    (三)桥中街

    1.西兴围街28-82(双号)、西兴围街45-73(单号)

    2.桥中南路1号、3号

    (四)东漖街

    西塱永安大街18号、19号。

    (五)石围塘街

    岭南社区芳信路120号、122号。

    (六)彩虹街

    荔溪东二巷单门牌1-15号,双门牌2-10号。

    (七)西村街

    五约大街1、3、5、7、8至23号;长喜里1至20号;长喜里一横巷1至14号;长喜里二横巷1至10号,长喜里三横巷1至13号、长乐西街1至32号;长恩里1至22号;长乐里1至31(单)号;长茂里1至9号;长耀里1至9号;长华里1至9号;长清里1至25号;如意里1至2号;西湾东9号;西湾东三街1号,2号;西湾东二街1号,2号;西湾东一街8号,9号,10号,11号;村尾街5号-11号;西湾东路1号,3号;西湾东路1号之一,1号之二,西湾东路3号之一,3号之二;西湾东路5号;西湾东路7号,西湾东路7号之一。

    二、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中南街

    1.生南一街以东,生南一街以南,升南一巷、广珠西线高速高架桥以西,生北涌以北所围合区域。

    2.增南路以东,冲田街以南,海南香凝一巷、二巷以西,海南香凝街以北所围合区域。

    3.太村北街以南,太村北二街西侧花棚以西,太村北一街以北,增南路以东所围合区域。

    (二)彩虹街

    荔溪东约大街(含)以北、以东,荔溪东二巷(含)以南,荔湾路以西所围合区域。

    荔湾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3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起,我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中南街

    1.生南一巷1号、2号、3号、4号、5号、6号、8号、10号、12号、14号;生南二巷1号、2号、3号、4号;生南一街6号。

    2.赤岗东约六巷12号、13号、14号、16号之6栋;香凝北街5号、6号、7号、8号;赤岗东约四巷11号、赤岗东约四巷12号、赤岗东约13号、赤岗东约四巷15号。

    3.菊树街3号

    (二)多宝街

    宝华路139号(恒宝华庭第3座)。

    (三)桥中街

    1.西兴围街28-82(双号)、西兴围街45-73(单号)

    2.桥中南路1号、3号

    (四)东漖街

    西塱永安大街18号、19号。

    (五)石围塘街

    岭南社区芳信路120号、122号。

    (六)彩虹街

    荔溪东二巷单门牌1-15号,双门牌2-10号。

    (七)西村街

    五约大街1、3、5、7、8至23号;长喜里1至20号;长喜里一横巷1至14号;长喜里二横巷1至10号,长喜里三横巷1至13号、长乐西街1至32号;长恩里1至22号;长乐里1至31(单)号;长茂里1至9号;长耀里1至9号;长华里1至9号;长清里1至25号;如意里1至2号;西湾东9号;西湾东三街1号,2号;西湾东二街1号,2号;西湾东一街8号,9号,10号,11号;村尾街5号-11号;西湾东路1号,3号;西湾东路1号之一,1号之二,西湾东路3号之一,3号之二;西湾东路5号;西湾东路7号,西湾东路7号之一。

    二、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中南街

    1.生南一街以东,生南一街以南,升南一巷、广珠西线高速高架桥以西,生北涌以北所围合区域。

    2.增南路以东,冲田街以南,海南香凝一巷、二巷以西,海南香凝街以北所围合区域。

    3.太村北街以南,太村北二街西侧花棚以西,太村北一街以北,增南路以东所围合区域。

    (二)彩虹街

    荔溪东约大街(含)以北、以东,荔溪东二巷(含)以南,荔湾路以西所围合区域。

    白云区关于新增高风险区的通告(第16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3日起,我区新增高风险区如下:

    一、人和镇

    三盛南街中18-24号(双号),南街中七巷2号、4号,六巷1号、3号,西街2号、4号

    二、同德街

    鹅掌坦西街3-11号(单号);鹅掌坦西街三巷2-8号(双号),五巷2-8号(双号),七巷2-8号(双号),九巷2-8号(双号),十一巷2-8号(双号)

    三、太和镇

    (一)太和中路142号、146-160号(双号),联升西路10-38号(双号),朝辅街1-23号(单号)、33-43号(单号)、2-52号(双号)

    (二)大挞二街及旁边空屋,大?挞二街3号、3-1号、14-1号、16号,大?挞二街南四巷1号、2-1号,大?挞二街北三巷8号

    (三)草庄东街3号、4号、5号、6号、8号,草庄东街一巷1号、2号、4号,草庄东街二巷2号,草庄东街三巷2号、4号,草庄三四街2号

    (四)草庄中街28-36号(双号),草庄东街十二巷8-16号(双号)

    四、黄石街

    马务余东里5-9号,联合东街48-54号(双号)、54-1号,东头西街1号、3号,余头里10号,东和里27号

    五、鹤龙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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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嘉禾街

    (一)长红西路1号

    (二)鹅场西街一巷3号、4号、6号、7号、10号、10-1号、14号,鹅场西街二巷4-12号(双号),鹅场西街三巷4-12号(双号),长红书院10号、12-14号、17号、19号

    七、大源街

    大源中路104-118号(双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白云区关于新增高风险区的通告(第17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3日起,我区新增高风险区如下:

    一、同和街

    (一)白水塘西街7-1号、8号、12号、20号、20-1号、22-28号(双号)、28-1号、30号、34号、36号、36-1号、38-1号,白水塘西路4号、7号,白水塘中街7号、7-3号、14号

    (二)同和路417号,斯文南西街2号、4号、6号,斯文南西街一巷2号、4号、5号、8号

    二、同德街

    横滘村四约五巷12号,货场南街三巷3号

    三、钟落潭镇

    金盆永福路28号、30号、61号

    四、鹤龙街

    青云街2号-青云街横街5号-青云街五巷20号-青云街五巷-青云街合围区域

    五、龙归街

    (一)长岭东街21号、23号,长岭北街2号

    (二)港龙一横路8号、16号

    六、大源街

    友塘中街7号、7-1号、10号、10-1号、12号,友塘北街1号、1-1号、2号、3号、4号、4-1号、5号

    七、嘉禾街

    (一)竹仔园南五巷9号、11-16号,南六巷7号、9号、11-14号、16号、18号,南七巷8-10号、12号、13号、13-1号、14号,南八巷10号、12号、16号、19号、21号

    (二)长湴中街11号之一、31-1号,长湴中街东一巷6号、6-1号、8号、10号、12号、16号、18号、20号、26号、28号,联和街4号、5号、6号、8号、11号

    八、太和镇

    (一)穗丰村水均田路363号A13栋

    (二)兴丰村秧地乪路9号、13-21号(单号)

    (三)科盛路3-1号(小红楼)

    九、黄石街

    (一)嘉隆公寓A栋、B栋,元下底路12号,江夏村岭西16号,江夏西街四巷26号、五巷26号、六巷26号

    (二)江夏荷木岭二巷5号、8号,三巷2号、4号、5号、7号、9号、11号、13号,五巷2号、6号、6号之一、7号之一、7号之三、12号,六巷1-3号;江夏荷木岭西街一巷3号、5号、7号

    十、人和镇

    秀水塘东街50号、52号、54号,东街十八巷5号,东街十九巷6号、8号,东街二十巷6号、8号,中三街33号、35号

    十一、云城街

    迎南里1-31号(单号),迎南新街9-17号(单号),21号、27号,东华大街1号之一北向商铺

    十二、三元里街

    三元里机场路5号

    十三、永平街

    云山居11栋1-4梯,12栋1-4梯

    十四、均禾街

    清湖隆兴工业园围墙以东,新科科甲同兴路、罗岗七星岗工业路以西,新石路以南,环岗北路、罗岗七星岗工业路一横路以北合围区域

    以上区域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黄埔区关于对辖内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区对辖内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一、永和街

    (一)新庄社区小东经济社

    1、小东街19、20号楼,小东街24号楼,小东街七巷1、2号楼: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11月22日起)。

    2、除以上区域外,新庄三路以东、新庄二路以南、新业路以北范围: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的管理措施(11月23日起)。

    (二)永岗经济社横迳联社(11月22日起)

    新业路以东、桑田一路以南、田园路以北、桑田三路以西范围(除桑田一路38号和红棉工业园以外):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的管理措施。

    二、云埔街

    (一)牛皮塘村(11月23日起)

    1、塘西七街2号、8号,塘西七街一巷2号、4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2、牛皮塘村全域(除以上区域外):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的管理措施。

    (二)保利越秀爱特城小区(11月22日起)

    1.19B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2.19A栋: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的管理措施。

    三、长岭街

    中建四局水西旧改项目部生活区:11月22日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的管理措施。

    永和街、云埔街、长岭街(除临时管控区外):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理措施;11月22日起,连续三天对辖内居住人员开展核酸筛查。

    花都区关于部分地区暂停线下教学的通告(第179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4日起,秀全街、炭步镇属地中小学(含高三补习复读机构)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开展线上教学;高三年级有住宿条件的,在校实施全封闭管理;幼儿园暂停返园。具体返校复学时间另行通知。

    番禺区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的通告(第70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从2022年11月23日起,我区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将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一)石楼镇

    山海连城利联花园8栋。

    (二)市桥街

    云星珠坑村岭西2巷1-4号,岭西3巷1-4号,岭西4巷1-4号。

    (三)小谷围街

    北亭村博凌大街二巷1号、3号、5号、5-1号、7号,三巷1号、2号、3号、3-1号、6号,阜丰二街一巷8号、阜丰大街四巷7号。

    (四)大石街

    1.山西村兴桥里街9号、10号、11号、12号、14号、15号、16号。

    2.大兴村振兴街7巷3号、3号之一、5号、7号、9号、11号,振兴街8巷5号、7号、9号,东兴街1巷5号、7号,百兴街5巷1号、2号、3号、4号。

    3.官坑村官坑大街十一巷13号之二、16号、18号、20号、22号、24号,官坑大街十三巷9号、14号、16号、18号。

    (五)洛浦街

    1.厦滘村南华街2巷11号楼栋,迎宾路110号-3号楼喜御酒店楼栋。

    2.桔树村桔树大街五横巷9号。

    3.沙溪村沙滘东路二巷5号、7号、7号之一、10号、12号、12号之一、14号,三村中街三巷6号、10号,三村中街五巷3号。

    二、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临时管控区,实行“严格控制人员流动,除核酸检测、错峰取物外,足不出区;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其余各类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实行核酸3天3检”等临时管控措施。

    (一)石楼镇

    山海连城利联花园(除高风险区楼栋和别墅区外)。

    (二)市桥街

    云星珠坑村网格2、网格3、网格7、网格8、网格9全部区域,以及云星珠坑村网格1、网格4、网格5、网格6部分区域。

    (三)小谷围街

    北亭村(除高风险区外)。

    (四)洛浦街

    厦滘村南华街二巷9号、12号,二街9号、13号,四巷10号、12号、14号等7栋房屋的围合区域,迎宾路110号-3号和5号楼围合区域。

    南沙区关于调整南沙街道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研判,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6时起,调整南沙街道板头村东坑七巷13号、15号、15-1号,金岭北路351号、355号,板头村东坑五巷11号、13号,东坑六巷12号、14号、16号,东坑七巷11号,东坑八巷8号、10号、12号临时管控措施,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从化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和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从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3日起,划定以下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

    一、高风险区

    1.城郊街坑尾村农民新村东七巷5号、7号、9号;

    2.城郊街横江大道250号、252号;

    3.鳌头镇棋杆居委教育路2号1梯和2梯(聚和苑);

    4.广州市从化区明珠工业园区明珠大道北吉祥二路1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1.城郊街:明珠社区、坑尾村(一社除外)、大夫田村、水坑村;

    2.鳌头镇:横坑村、棋杆社区茶籽园、岭南村大岭社;

    3.其他区域:东至兴园北路、南至城鳌大道东、西至规划纵六路、北至横江路区域。

    以上区域内实行“足不出区,除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出门;小区内和厂区内分区域核酸检测;生活物资保障点线上服务、送货到栋(厂)”等临时管控措施。

    增城区关于永宁街新增风险区域的通告(2022年第97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24日0时起,新增高风险区域如下:

    1.永宁街誉山国际三区77栋、四区15栋。

    2.永宁街翟洞村、塔岗村部分区域(东至花漫里小区、南至创盈路、西至塔一社塔二社、北至翟洞村坝子社合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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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100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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