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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联商务再“瘦身”,拟转让北京银商股权和资产,专家:平台型公司或是股权收购主力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8-31 21:14

    ◎近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同时披露了两项有关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商”)的挂牌转让项目,一个是“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价格为3.46亿元;另一个是“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负债及相关权益”,转让底价为6605.95万元。两个项目的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一致,均为8月29日至9月26日,披露期接近1个月。

    每经记者 宋戈    每经实习记者 宋钦章    每经实习编辑 马子卿    

    近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同时披露了两项有关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商”)的挂牌转让项目,一个是“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价格为3.46亿元;另一个是“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负债及相关权益”,转让底价为6605.95万元。两个项目的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一致,均为8月29日至9月26日,披露期接近1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银商是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上述股权转让项目中包含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商务”)持有的全部75.5%股权。同时,银联商务也是上述资产转让项目的转让方。


    资料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接受每经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股权与资产同时挂牌转让,意味着银联商务准备从北京银商那里彻底抽身。

    除了北京银商之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近两年银联商务转让旗下支付机构股权的动作频频。专家认为,银联商务出让旗下支付牌照主要是响应监管精神,在合规方面起到了行业示范作用。

    股权与资产同时转让,资产受让方仅限支付机构

    根据上述股权转让项目披露的信息,北京银商为国有控股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是王琨琳,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北京银商共有4个股东,大股东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商务”)持股75.5%;二股东北京京融信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融信达”)持股14.5%;其余两个股东分别是北京世冠方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建投科信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均持股5%。

    根据该股权转让项目的挂牌信息披露,北京银商2020年全年的营业收入为1.17亿元,利润总额为4925.15万元,净利润为4764.09万元。2021年8月31日的财务报告显示,北京银商的营业收入为7431.69万元,利润总额为3700.87万元,净利润为3588.17万元。资产评估情况显示,北京银商资产总计5.18亿元,净资产1.55亿元。

    资料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该股权转让项目的挂牌信息还披露,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本次产权交易的最终受让方要成为标的企业的股东,需要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对本次股权转让的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名称中将不再含有“银联”字样。

    转让方简况显示,该股权转让项目存在两个转让方,除了大股东银联商务拟转让持有的全部75.5%股权,还有二股东京融信达,拟转让持有的全部14.5%股权。两者合计占北京银商股权的90%。

    上述资产转让项目显示,本次转让标的为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8月31日的北京银商经审计后的相关资产、负债及相关权益。北京银商本次转让的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相关资产负债明细显示,资产总计为4600.75万元,负债合计为3534.77万元,拟转让资产负债净值为1065.99万元。

    资料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资产受让方须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之间产生的资产负债变化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受让方须采用“员工自愿抉择就地转换、承认工龄”的原则,无条件承接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的在职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

    值得注意的是,资产转让项目的受让方资格条件中提到,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且在北京地区具有银行卡收单业务业务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分公司,且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也就是说,资产受让方必须是在北京地区具备银行卡收单资质的支付机构,支付圈外的玩家将被拒之门外。同时,资产受让方将承接北京银商所披露的363名职工。

    央行官网显示,北京银商持有一张第三方支付牌照,业务类型包括银行卡收单(北京市)、预付卡受理(北京市)和互联网支付(全国)。该支付牌照的首次许可日期是2011年5月3日,有效期至2021年5月2日。在去年5月份的支付牌照续展中,北京银商中止了续展。

    银联商务:陆续接触了数十家意向受让方

    官网显示,银联商务是国内大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以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为基础的综合支付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自身持有一张支付牌照之外,银联商务还控股多家其他持牌支付机构,除了上述提到的北京银商,还有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等。

    银联商务分支机构 资料来源:银联商务官网

    8月30日,每经记者通过电邮向银联商务询问北京银商产权转让进展,次日收到对方电邮回复。

    银联商务在回复邮件中称,银联商务积极响应2021年1月人民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精神,进一步聚焦主业,主动整合旗下类金融控股子公司,并主要采用了包括“股权出让”“收购合并”等方式开展整合。

    一段时期以来,公司陆续接触了数十家意向受让方。在挂牌交易流程完成后,公司将严格依据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的监管要求,履行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公司名称等变更申请申报程序,最终结果以人民银行公告公示信息为准。整合过程中,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也将及时、持续做好客户告知与沟通工作,确保客户的静默迁移、业务延续、资金安全、市场稳定,继续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后续,银联商务也将秉持合规运营、高质量发展的经营理念,为支付行业的健康、稳定运行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银联商务在邮件中提到。

    去年年初,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第十一条规定了非银支付机构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条件,提到“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

    银联商务转让旗下支付牌照动作频频

    虽然正式的《条例》还没有出台,但显然,银联商务同时控股多家支付机构,并不符合征求意见稿的第十一条要求。

    每经记者注意到,自《条例》发布之后,去年已经陆续有5家银联商务控股的支付机构中止续展。

    央行在去年5月公布的支付牌照续展结果中曾提到,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拟与其控股股东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整合工作,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了中止续展审查申请,在中止审查期间继续开展业务。

    去年12月的支付牌照续展结果也提到,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央行决定中止对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的审查。待相关中止情形消失后,中国人民银行将恢复审查。

    伴随着支付牌照中止续展,银联商务近两年也频频出现转让旗下支付机构股权的动作。

    资料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

    除了北京银商之外,银联商务还有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正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1.09亿元。

    资料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此外,每经记者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网站上,发现了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挂牌转让的痕迹。今年6月22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90.1%股权项目终结公告》,内容显示,经银联商务申请,鉴于拟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根据相关规定,本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结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90.1%股权项目(项目编号:G32022SH1000032)。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由银联商务全资控股。

    专家:平台型公司或是股权收购主力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接受每经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银联商务之所以转让旗下支付牌照,原因在于《条例》要求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尽管在征求意见阶段,但银联商务已经有出让支付牌照的动作,作为行业头部,在合规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以后可能会有类似的支付机构跟进。”

    王蓬博表示,就自身业务而言,银联商务由于本身就持有全国性的银行卡收单牌照,所以经营层面不会受到影响,而且经营权将更加集中。从支付行业来看,目前支付市场整体比较稳定,真实存量商户无显著增加的前提下,银联商务出让支付牌照在支付市场不会产生较大的波动,且银联商务旗下更多真实商户也是吸引意向方的一个重要原因。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在接受每经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北京银商的股权挂牌转让主要是响应此前的监管精神,根据《条例》等文件进行整合。“银联商务‘瘦身’引起的支付牌照流动,对于行业来说具有积极、正面的信号,外部有需求的实力买家可通过合规途径来获取存量的支付牌照资源,而这亦将为支付行业带来‘活水’,促进支付健康、有序发展,为实体经济发挥更加有益的作用。”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值得注意的是,银联商务此次将北京银商的股权和资产同时分开转让,要求资产项目的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且在北京地区具有银行卡收单业务业务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分公司,且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黄锡娟律师在接受每经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股权是股东对公司的权益,包括股权原有的价值以及根据股权比例获得的收益权,股权转让意味着股权以及相应的收益权归其他人所有。资产是属于公司所有的财产,不是股东的个人财产,资产转让意味着一家公司名下的财产转移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人所有,公司的资产减少,会影响股东股权的价值以及收益。

    “股权和资产本身所属的主体不一样,可以转让给不同的主体。”黄锡娟律师告诉每经记者。

    王蓬博认为,银联商务的这一动作,意味着银联商务准备从北京银商那里彻底抽身。“股权受让方和资产受让方可能不是同一主体。股权收购方可能不希望新业务受原有业务牵扯,只希望持有一张支付牌照方便以后合规展业。另外,让同样拥有当地银行卡收单资质的机构受让资产,能使受让方更顺利地承接原有当地真实商户,也可以更好地保障员工权益,有利于当地企业及社会稳定。”

    尽管资产受让方仅限“圈内玩家”,但股权项目转让并无这一限制。

    对于北京银商股权转让的意向买方,王蓬博认为,一般来讲,对于兼具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资质的支付牌照,收购门槛较高,对买方的资金实力也有更高的要求。倾向于买这种支付牌照的,更多的是背靠大集团的平台型公司。另外,购买方需要对支付牌照有真正的需求,一个是合规方面的需求,比如避免“二清”等,另一个是以支付为基础的经营业务方面的需求。“具备以上特征的企业,可能是比较理想的下家,也是这种牌照的主要购买力。”

    苏筱芮也告诉每经记者:“由于具备互联网支付资质的牌照能够在互联网领域的合规应用中发挥较大作用,因此更加受到互联网机构的青睐,包括大型集团或是某一细分领域的互联网龙头等。”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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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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