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银保监会就理财公司内控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将促进统一同类资管业务监管标准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4-29 20:47

    ◎截至2022年3月末,银行及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合计余额28.4万亿元。其中,理财公司产品余额17.3万亿元。

    ◎《办法》的发布实施,有利于统一同类资管业务监管标准,增强理财公司法治观念和合规意识,建立健全内控合规管理体系,推动理财行业形成良好发展生态。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陈旭    

    与理财公司相关的又一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4月29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推动理财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切实履行受托管理职责,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做好《办法》征求意见工作,持续督促理财公司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建设,提高经营管理质效,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一季度末理财公司产品余额17.3万亿元

    据悉,2018年12月《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以来,共29家理财公司获批筹建,其中25家获批开业。截至2022年3月末,银行及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合计余额28.4万亿元。其中,理财公司产品余额17.3万亿元。理财公司作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资管机构,有必要尽快构筑全面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

    有关制定《办法》的背景,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到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资管新规等法规均提出内部控制的原则性要求。制定《办法》是对《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理财公司办法等监管制度原则性要求的细化和补充,有利于推动理财公司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内控标准。

    其次,充分发挥理财公司内控防线作用。理财公司处于“洁净起步”的关键时期,亟需构建与自身业务规模、特点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为依法合规和稳健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第三,持续强化风险隔离。理财公司还需进一步在人员、资金、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建好风险隔离墙,提高自身独立经营能力。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正式开业的理财公司已达25家,产品余额占银行理财市场61%,已经成为理财市场最重要的供给主体。因此,制定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填补理财公司内控管理的制度空白,推动理财公司完善内控制度,保障理财公司合规经营、持续运行。

    二是完善监管标准,保持同类业务监管规则一致性,促进理财市场健康稳健发展,推动资管市场公平竞争。

    三是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督促理财公司勤勉尽责、有效履职,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办法》有利于统一同类资管业务监管标准

    《办法》共六章41条,分别为总则、内部控制职责、内部控制活动、内部控制保障、内部控制监督及附则。

    《办法》要求理财公司对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制定全面、系统、规范的内控制度体系,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具体来看,强化产品设计和存续期管理,要求理财产品发行前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持续跟踪每只产品风险监测指标变化情况,开展压力测试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完善投资和交易制度流程,要求按照最小权限原则合理划分投资权限,建立投资授权持续评价和反馈机制,明确不同类型资产投资审核标准、决策流程、风控措施和投后管理要求,健全交易全流程管理制度,有效识别和控制相关风险;

    加强重要岗位关键人员管理,实施岗位责任制度和不相容岗位分离措施,强调开展投资交易应当使用统一配置的通讯工具并进行监测留痕;

    强化与母行风险隔离,要求理财公司对每笔投资进行独立审批和投资决策,全面准确识别关联方,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内部评估和审批机制。

    在“内部控制活动”章节,《办法》细化了理财公司在内控制度、产品设计和存续期管理、投资和交易制度流程、重要岗位关键人员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及与母行风险隔离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例如,《办法》提出,理财公司不得以理财资金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于关联方虚假项目、与关联方共同收购上市公司、向本机构注资等。

    董希淼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制度,构筑牢固的金融“防火墙”,是降低金融业系统风险在不同机构之间蔓延的重要保障。而通过在一个集团内部分设不同法人机构来隔离风险传染,则是比较现实和有效的途径。《办法》强化理财公司受托管理职责,强调规范与控股股东等关联交易、风险隔离,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理财公司应明确细化相关规定,与母行等之间实现管理隔离、业务隔离、声誉隔离、人员隔离、信息隔离,这样既有助于理财公司稳健经营,也有助于推动理财公司有序创新,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是理财公司更好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重要制度保障,是理财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有效监管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在理财公司转型发展的新时期、新阶段发布实施《办法》,有利于统一同类资管业务监管标准,增强理财公司法治观念和合规意识,建立健全内控合规管理体系,推动理财行业形成良好发展生态。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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