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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邛崃市:建立新型监管体系 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成都邛崃市 2022-01-20 21:48

    ◎2021年成都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优秀案例

    自2018年5月国务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启全流程、全覆盖改革。2020年8月,邛崃市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实现“确定性全国最高、审批速度全国最快、服务模式全国最优”的阶段性成效。在各地审批改革如火如荼,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待启的形势下,为形成工作闭环,着力解决监管频次高、效能低等问题,邛崃市通过减主体、并事项、降频次等措施,在标准不降、内容整合的前提下,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邛崃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平台  成都邛崃市供图

    案例经验:

    (一)统一标准规则,实现“清单之外无监管”。系统梳理全流程涉及市住建局等6个部门的35个监管事项,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将监管事项整合至17个,整合率51%。统一编制《邛崃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事项标准化清单》,依法公开监管规则及标准,提升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现“一张清单明监管、一套制度管监管”,让监管在阳光下运行。

    (二)改革体制机制,实现“统筹之外无监管”。将改革前6个部门分头监管变为一个部门统筹调度,将16个科室35个监管服务事项纳入6个综合协调科室统一协调督办,实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个门、找一个人”。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与执法协调联动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监管及执法响应时间均由平均5-7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

    (三)实化寓管于服,实现“计划之外无监管”。搭建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监管调度平台,实时传递审管罚信息,在线汇总“一企一策”,全流程事项统一调度。制定《邛崃市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差异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按项目类别、信用评级、享受简易审批等区分项目风险。对低风险项目降低抽查比例、阶段性免检;一般风险项目设置“观察期”;高风险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全覆盖检查。设置六级渐进监督措施。创新“一个项目一个监管专员”服务,“一企一策”定制监管计划,及时指导企业做好风险防控,最大程度规范企业建设行为、减少出错成本。以“暖指导”代替“硬监管”,实现服务有感、监管无形。

    主要成效:

    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改革推进以来,已将分级分类、统筹协调、专员服务等17项改革举措覆盖全市75个所有在建项目,将改革前6个部门对35个事项至少88次现场检查转变为1个部门对17个事项统筹派单。按照差异化分类标准,改革后低风险类项目仅需12次现场检查,效能提高86%;中风险类最少仅需36次现场检查,效能提高59%;高风险类最少仅需52次现场检查,效能提高41%。

     

    封面图片来源:成都邛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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