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发生多起本土聚集性疫情,均是境外疫情经口岸城市输入,暴露出一些地方疫情监测预警不及时、定期核酸检测流于形式、疫情应急处置不够科学精准等问题。
◎《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口岸城市可研究在辖区内设置疫情防控缓冲区,缓冲区内实行相对严格的管控措施,缓冲区外落实好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
每经记者 李彪 实习记者 蔡智超 北京摄影报道 每经编辑 陈旭
12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通知》强调,近期我国发生多起本土聚集性疫情,均是境外疫情经口岸城市输入,暴露出一些地方疫情监测预警不及时、跨境货车司机和冷链等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不落实、定期核酸检测流于形式、冷链物品各环节消杀不到位、集中隔离场所管理不规范、疫情应急处置不够科学精准、民生保障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通知》要求,要完善口岸城市疫情防控机制。各口岸城市要学习借鉴上海市建立空港管理委员会的经验,在本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框架下,建立由1名负责同志牵头,卫生健康、疾控、海关、移民边检、民航、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口岸防控专班,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和责任人,统筹各方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有条件的口岸城市可研究在辖区内设置疫情防控缓冲区,缓冲区内实行相对严格的管控措施,缓冲区外落实好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
国家卫健委在对《通知》进行解读时介绍,对于一些口岸城市来说,跨境边贸是当地主要经济支柱,双方边民往来频繁,一方面难以阻断与境外人员和货物的接触,另一方面长期在口岸城市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综合口岸城市地理、人口、疫情等情况,充分考虑口岸城市在经济发展、国家安全等方面的特殊地缘作用,改变目前将口岸城市整体作为一个管控区实行严格管理的现状,《通知》提出有条件的口岸城市可研究在辖区内设置疫情防控缓冲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11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吴良有表示,针对口岸疫情防控要压实四方责任,明确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管理、严格口岸城市人员流动管控、提升疫情防控和处置能力和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医药战略规划专家史立臣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口岸疫情防控在当前存在两个需要改进的地方:其一是输入国有可能存在假的核酸证明;其二是物品携带病毒的情况比较难以防控。举例来说,一个人可能做过核酸检测并且呈阴性,但他身上携带的物品可能病毒呈阳性,此前有国外邮递过来的邮包就发现有呈阳性的情况。
“我认为后续加强口岸疫情防控要加强三方面措施。第一是在核酸检测层面持续加强力度,多次核酸检测没有问题才可给予放行;第二是从境外来的物品要强化检测;第三是重视隔离作用,可以多设置隔离点。”史立臣说。
《通知》强调,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等风险防范。进口冷链食品入境量较大的口岸城市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设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
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要按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入境、仓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动全链条追溯。
《通知》要求,各口岸城市口岸防控专班要协调推动有关方面对入境航班乘客托运和手提行李做好消毒工作。要引导公众提高防护意识,尽可能减少从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邮购、快递物品,邮政、快递企业要切实做好物品消毒工作。
与此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紧组织本辖区口岸城市开展一次冷链相关企业风险排查,全面评估和整改各环节风险漏洞,并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报送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国家卫健委在解读中还介绍,在进口冷链食品的运输管理方面,跨境运输企业要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模式,实行甩挂、接驳、吊装等非接触式货物交接模式;确需入境的驾驶员全程不下车、当日返回,不得与境内人员接触。
史立臣表示,信息化对口岸疫情防控具有重要的意义。用大数据的方式,可以大幅提升筛查速度。比如一架飞机上有500件货,如果通过人工手段筛查,时间和人力成本都会过高,但利用信息化手段“追本溯源”,就可以在保证准确度的同时减少筛查时间。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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