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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嘉曾代言的奶茶品牌商被曝跑路 实探注册地:物业称今年未开业,六月已搬空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9-09 22:40

    ◎9月9日下午,记者实地探访了新锐公司的注册地址。新锐公司曾经的办公室已被搬空,玻璃门上还留有新锐公司的标志。施工人员介绍,这里正在重新装修施工,准备再次对外出租。据物业工作人员透露,新锐公司确实曾在这里办公,但今年以来就没有开业,工商局曾因企业经营异常来找过公司。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新式奶茶从2021年已经进入了一个完全充分竞争的阶段。在这个成熟的周期里,市场会出现一些洗牌、分化和整合。大家跑马圈地的这个节点已经过了,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的白热化竞争节点已经来临。”

    每经记者 王帆    每经编辑 魏官红    

    9月8日,有网友曝出,湖南卫视主持人李维嘉曾代言的“快乐方程式”奶茶品牌商跑路,一些遭受损失的加盟商前往湖南广电大楼维权,引发热议。9月9日下午,李维嘉发文回应称,其已于6月1日解除了担任该品牌形象大使的合作协议。

    据加盟商反映,该奶茶品牌运营方为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锐公司)。《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9月9日下午来到新锐公司注册地址,现场已被搬空,仅留有一些新锐公司的标志,目前正在重新装修施工,准备再次对外出租。据物业方透露,该公司今年以来就没有开业,6月份已全部搬空,工商局曾因企业经营异常来找过该公司。

    如今,明星代言品牌的现象十分普遍,一些品牌若后续出现经营不善等情况,不少遭受损失的消费者和加盟商在求助无门时,会选择谴责明星代言人,认为明星的宣传让他们更容易“入坑”。那么,明星需要对其所代言的品牌经营负责吗?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奶茶俨然成为了一门“好生意”,入局者众。一些企业在短时间内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包装,打造出一款“爆品”,在大规模快速招商后,运营却难以跟上市场发展脚步,导致行业乱象时有发生。

    新锐公司被曝跑路 公司注册地人走楼空

    据加盟商在网络上的公开爆料,新锐公司曾聘请李维嘉作为品牌代言人,在招商中以明星效应大肆宣传,但在加盟店实际经营过程中并未实现相关承诺,导致加盟商经营遇阻。目前,加盟商与新锐公司难以取得联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启信宝发现,新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14日,成立时间仅满一年,目前已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金年被限制高消费,目前已有4起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开庭公告。

    9月9日下午,记者实地探访了新锐公司的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润云路14号岭南大院202。在新锐公司曾经办公过的约150平方米的办公室,办公设备已被搬空,玻璃门上还留有新锐公司的标志。现场水泥和钢筋裸露,施工材料堆满一地,俨然一副毛坯房的样子。据施工人员介绍,这里正在重新装修施工,准备再次对外出租。

    办公室玻璃门上还留有新锐公司的标志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王帆 摄

    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锐公司确实曾经在这里办公,但今年以来就没有开业,直到6月份他们才把东西全部搬走,工商局也曾因企业经营异常来找过公司。”该工作人员说道,近几个月陆续有一些加盟商过来维权,但都找不到负责人。

    新锐公司内部已被搬空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王帆 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到一位加盟商,其形容自己是“被骗”,其所在的维权群,三十多个加盟商“被骗”金额就达到了两百多万元。该加盟商在提交给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举报信中指出,新锐公司向加盟商承诺的巨资购买李维嘉个人宣传微博未发布;产品制作和店务管理的培训上未做到承诺的“全面培训”、“一对一教学”和“持证上岗”;公司承诺30万元就能开店,实际开店费用超过60万元甚至更高,许多加盟商借钱加盟。

    上述加盟商还表示,新锐公司在给予加盟商选址支持时存在较大漏洞,并未协调及协助租赁谈判和租赁合同的签订,导致同城两店之间存在距离不到500米的情况;在原料方面,公司不同批次的原料存在口味和颜色的巨大差别,导致加盟店口味不正宗,品质不优良。

    更有加盟商认为,新锐公司就是典型的“快招公司”,短时间内利用各种手段包装,打造出一款品牌“爆品”,大规模快速招商,获取巨大加盟费等利益,却对后续经营不管不顾。

    代言品牌频频翻车 明星该负责吗?

    9月9日下午,在舆论热议声中,李维嘉正式对外回应了此次代言风波。他发文称:“2020年7月25日,我本人与广州和成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平面形象大使合约书》,担任‘快乐方程式’奶茶产品形象大使,合作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李维嘉表示,2021年5月,其在了解到“快乐方程式”奶茶实际经营方为新锐公司,合约书中平面形象大使代言条件发生了变化后,于2021年6月1日与相关方签订《合作解除协议》。最后,他呼吁各位加盟商通过合法渠道和手段表达合理诉求。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李维嘉并非第一个因为代言品牌“翻车”而遭受声讨的明星艺人。此前,演员马伊琍代言的茶芝兰品牌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调查,主持人汪涵代言的P2P平台爱钱进APP出现兑付迟缓,演员佟大为夫妇代言的阿卡索外教也被曝跑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明星代言的品牌出现经营不善等情况后,不少受害者如潮水般涌进该明星社交账号的评论区,或在社交网络上发文指责明星艺人在接受代言邀约时没有充分考察其资质,误导了普通民众进行消费或加盟,甚至要求明星应该为品牌“爆雷”负责。

    那么,明星是否应该为此担责?明星代言的责任边界又在哪?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他分析道:“根据该规定,明星代言人是对其所代言的产品或者服务本身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责任,并不对企业运营状况负责。”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戴辉勇律师则向记者分析称,明星代言应承担的责任问题分如下几种情况:一是代言食品广告或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服务,若虚假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应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二是代言其它领域的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的,若明知是虚假广告而代言,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应和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即使不知广告内容虚假而代言,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则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目前,“快乐方程式”奶茶品牌、新锐公司是否涉及虚假宣传、产品是否合法真实尚未有明确定论,企业和代言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尚待明晰。

    全国奶茶企业接近30万家 奶茶店投资到底香不香?

    近年来,奶茶市场规模伴随着互联网社交、线上外卖等模式兴起,市场规模呈现井喷状态。以喜茶、奈雪的茶为代表的新式奶茶越卖越贵,单价高达30元,传统的固体粉状奶茶、液体罐装奶茶逐渐被淘汰。

    据中研普华发布的《2021年~2026年奶茶行业深度分析及投资价值研究咨询报告》,2010年奶茶相关企业注册量仅7410家,2013年突破1万家,2017年突破5万家,2019年增至8.77万家。目前,全国奶茶在业/存续相关企业29.43万家。

    该报告指出,2020年奶茶行业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奶茶行业的头部品牌在2020年整体呈现上涨态势,品牌优势突出。2020年底,奈雪的茶全国门店同比增加15%;喜茶、书亦烧仙草也都大幅度增加。茶百道、益禾堂、古茗、coco、一点点全国店铺都超过3000家。截至2020年底,已有50亿元人民币进入新式茶饮赛道。

    资本逐渐入场,奶茶店“侵入”商业街、商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奶茶为关键词在地图软件上进行搜索,在记者所在地附近2公里内就搜到超过50家奶茶店,覆盖品牌接近10个。

    不过,国内奶茶市场真的需要接近30万家企业吗?如此高的布局密度,使得市场竞争愈发激烈,马太效应也逐渐显现。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式奶茶从2021年已经进入了一个完全充分竞争的阶段。在这个成熟的周期里,市场会出现一些洗牌、分化和整合。大家跑马圈地的这个节点已经过了,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的白热化竞争节点已经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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