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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体现现代财税理念,是纳税人友好型财税制度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5-07 18:51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将来正式颁布施行以后,还可以为其他地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累改革经验。

    ◎在信托方面,海南自贸港可以作出更大力度的制度创新,学习别人先进的信托文化、信托管理经验。此外,在特殊目的公司等领域,也可以参考一些发达经济体的理念进行改革。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星    

    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进程正在不断加速。 

    2020年,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出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当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今年4月26日,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二审。 

    在海南自贸港建设初期,针对自贸港的专门立法就已经开始推出,这可以说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一大特色。 

    如何看待即将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将对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实践具有哪些作用?近日,《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就此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进行了专访。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官网

    保护企业和个人产权

    NBD: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是立法先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正在制定中。在您看来,立法的意义何在?此次立法体现了哪些特点?

    刘俊海:4月下旬,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进行二审。我认为,这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当中又一个里程碑事件。之前,这部法律已经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这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透明立法、开门立法的理念。 

    对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立法,我认为,首先,这宣示着我国的对外开放一定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海南建设自贸港,立法层面上,不是由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而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与此同时,其他地方的重大改革相关立法也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这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性,也体现了法治原则。 

    其次,在坚持国家统一、法治统一的前提下,也要因地制宜,考虑到各地不同的省情、市情、县情。这样一来,立法就需要精准。立法考虑到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自身的发展规律,也瞄准了制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律问题。 

    第三,立法体现了对私权的保护,对民事权利的尊重,保护企业和个人的产权。我个人觉得在这一点上,不管是贸易自由便利,还是投资便利,都可以在已经形成的法律草案中获得充分体现。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将来正式颁布施行以后,还可以为其他地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累改革经验。我们先在海南进行开放试点,形成改革开放新格局,践行新的发展理念,然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法律框架严密、条文成熟 

    NBD:从目前公开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各项内容看,您认为该法草案的特色是什么? 

    刘俊海:目前公布的草案有8章,除去总则、附则,最核心的是6章,分别是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综合措施。 

    从草案来看,法律的框架是严密的,条文是成熟的,涉及到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措施,我觉得都比较实。对于促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具有顾根本、利长远、稳预期的作用。 

    具体来看,草案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制定。清单以外的货物、物品,可以自由进出,由海关依法进行监管。这体现了“法无禁止即可为”,负面清单之外的货物、物品都可以自由流通。 

    在投资方面,草案则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放开投资准入,但是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除外。 

    此外,草案还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海南省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 

    由于有严格的负面清单制定程序,就可以确保负面清单不会太多。制定负面清单的程序和条件都纳入法治轨道,上述措施也体现了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还体现了轻徭薄赋的理念,值得点赞。草案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这体现了税收法定、以人为本的原则。 

    同时,草案还规定,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在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体现了放水养鱼、藏富于民的现代财税理念,是纳税人友好型的财税制度设计。 

    NBD:您认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大框架下,海南可以在哪些民商法律制度改革创新方面进行先行先试的探索? 

    刘俊海:为了增强海南自贸港的国际竞争力,格局必须要大。在海南自贸港的民商法律制度设计上,我觉得有突破的空间。 

    比如说在信托方面,海南自贸港可以作出更大力度的制度创新,学习别人先进的信托文化、信托管理经验。此外,在特殊目的公司等领域,也可以参考一些发达经济体的理念进行改革。 

    归根结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关键就在于良法善治,好的法治文化,好的法律框架,加上信仰法律的人,就会构成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压舱石和主力军。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记者 郭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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