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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渝首个协同立法项目获通过 《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7月起施行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3-26 20:14

    据悉,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是四川与重庆开展的第一个协同立法项目,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每经记者 余蕊均    每经编辑 杨欢

    3月26日下午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后称《条例》)。据悉,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是四川与重庆开展的第一个协同立法项目,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从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围绕营造公正文明、严格规范的法治环境,回应市场主体的需求与愿望,将“12345”查处回应机制、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天府通办”掌上服务平台等四川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在立法中加以规制,吸收最新改革成果,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等。

    针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土地供应等问题,《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净地”要求向市场主体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措施清单制度,充分发挥信用的激励和惩戒作用。

    《条例》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获得平等待遇,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和本省支持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享有公平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用水用电用气等公共服务资源的权利。

    同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市场主体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干扰和阻碍市场主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或退出本地市场,不得限制企业自由迁移。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川渝开展的第一个协同立法项目,《条例》明确了两地协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原则和内容,以建立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创新发展的能力,包括协同推进成渝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建立成渝地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动机制和推进川渝两地法律服务资源共建、共享等。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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