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就全国人大会议信息化作出规定,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将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文件、资料电子化,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此外,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还增加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日程和会议情况应当公开。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旭
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一法一规则”)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施行30多年后,这两部法律将集体迎来修改。3月5日,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一法一规则”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呼应了大家普遍关注的哪些热点?过去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在人大工作中获得的实践经验,又有哪些被吸纳到此次提请审议的“一法一规则”修正草案之中?
王晨副委员长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一法一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 图片来源:新华社
2020年2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迟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自1985年以来一直在每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时隔35年第一次未能在这一相对固定的时间点召开。
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曾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属于突发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可以采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的紧急措施。”
最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定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生活逐步恢复正常的2020年5月下旬召开。
在抗击疫情过程中的成功实践,也被此次提请审议的“一法一规则”修正草案吸收。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就增加了规定:会议召开的日期由常委会决定并予以公布;遇有特殊情况,常委会可以决定适当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的日期,未能在当次会议上决定的,常委会可以另行决定,或者授权委员长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蔡人俊对此表示,“原来我们法律里面规定了大会是每年第一季度召开,这次修改是根据去年的实践,草案增加了一个规定,就是大会可以提前或者推迟召开,由常委会决定。”
此外,总结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背景下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实践经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还围绕提高大会议事质量和效率作了补充完善。比如说,修正草案第九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应当合理安排会议日程,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扩大全国人大会议公开事项,增进人民群众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过程的了解,也是此次“一法一规则”修改过程中凸显的一大亮点。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第八条中就增加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日程和会议情况应当公开。
此外,修正草案中还增加规定,大会设发言人,代表团可以根据需要设发言人;大会秘书处可以组织代表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代表团可以组织本代表团代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大会全体会议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进行公开报道。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还就全国人大会议信息化作出规定。修正草案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文件、资料电子化,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
同时,修正草案还进一步完善了会议信息化建设具体内容,明确会议文件的电子形式,增加规定:会议简报、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可以为纸质版,也可以为电子版。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江天亮表示,“现在参加人代会,需要审议的报告、法律草案或者其他会议文件材料,可以通过电脑查阅,不仅节约纸张,也提高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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