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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法律风险报告:开年首月47家上市公司暴露风险 这家地产公司收35条限制消费令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2-27 09:46

    每经记者 李少婷  岳琦    每经编辑 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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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年首月,泰禾集团收到35条限制消费令,绿地控股被法院11次裁定保全性强制执行措施……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法律风险是上市公司风险评估中的重要内容,因局部法律风险影响至整体公司发展的案例在A股市场亦不少见。

    2021年伊始,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知名法商数据公司理脉(Legal Miner)共同推出“A股法律风险报告”,旨在让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信息更加阳光透明。本报告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网发布的权威裁判文书数据,每月筛选监控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司法执行案件数据,为投资者提供专业数据分析及深入风险解读。

    本期月报数据显示,2021年1月,共有47家上市公司或其旗下公司暴露法律风险,其中房地产业以及与该行业紧密相关的建筑装饰业是1月法律风险的重灾区,中国建筑等7家国资控股企业出现法律风险。

    报告中上市公司市值超过千亿的有5家,有36家公司1月股价呈整体下跌,如法律风险频出的天夏退在1月内收到7个跌停,遭遇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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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度总览:12家上市房企暴露法律风险,千亿市值企业也惹执行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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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来看,在2021年1月的法律风险报告中,自身或旗下控股子公司出现被裁定保全性强制执行措施及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等负面风险信息的上市公司共有47家,相对集中于北京、广东地区,平均市值约322.34亿元,共影响约572.87万户股东。

    其中,从截至1月末数据来看,市值超过千亿的有5家,均来自广东或北京地区,其中市值最高的是工业富联(601138,SH),不过工业富联迅速处理了其所牵涉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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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情况,工业富联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深圳市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裕展)因与太原富康永新工贸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在1月6日被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冻结价值人民币80万元的财产。而在1月20日,该法院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解除了对深圳裕展某账户内80万元的财产保全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相关规定发现,解除保全措施的依据是“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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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摄图网

    深圳裕展是工业富联看重的资产之一,工业富联今年1月4日还披露,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裕展增资9.89亿元。据披露,深圳裕展承接工业富联“高端手机精密机构件智能制造扩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约35.08亿元,深圳裕展2019年度净利润约39.31亿元。

    1月A股法律风险报告中,风险最为突出的是房地产行业,有12家上市公司或其旗下公司出现法律风险记录,与之密切相关的建筑装饰业次之,有10家上市公司或其旗下公司出现法律风险记录。月报中来自这两个行业的公司数量共占比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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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消令解析:21家上市公司新收63条限消令,

    股价表现大多惨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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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消费令”已是大众相对熟悉的法律概念——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简而言之,“限制消费令”对被执行人的生活、工作等多个方面都带来了极大的限制和不便,是法院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债务的一大利器。当被执行人为单位时,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均会受到影响。

    1月法律风险报告显示,21家上市公司或旗下控股子公司在1月合计收到63条新增“限制消费令”。其中,有14家上市公司或旗下公司仅新增1条“限制消费令”,而有7家新增2条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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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禾集团旗下4家公司“揽下”35条“限制消费令”,全部来自于合同纠纷,包括租赁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等。

    泰禾集团“缺钱”已不是什么新鲜的消息,其1月30日披露,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1.74亿~55.2亿元,目前仍在推进债务重组。

    深陷债务危机,泰禾集团诉讼缠身,进而法律风险持续暴露,新账旧账正一股脑地涌来,已令其应接不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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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截图

    例如,泰禾集团2018年时推出“住假地产”,落地厦门湾项目。厦门蔚蓝之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之光)与泰禾集团的控股公司福建泰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维公司)签订了广告合同,蔚蓝之光受泰维公司委托,在腾讯新闻客户端APP上发布有关厦门湾项目的广告,但泰维公司未能足额支付广告费。

    两家公司间的广告合同纠纷案于2020年9月被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但泰维公司并未到庭参加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泰维公司支付广告费91200元及违约金。显然,泰维公司没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经蔚蓝之光方面的申请,法院对泰维公司出具“限制消费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元元的相关消费行为也将受到影响。

    类似的情况,在泰禾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嘉兴)身上也出现了。北京高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策房产经纪)在2017年8月至2018年末期间为“泰禾·昌平拾景园项目”项目54地块房源提供销售代理服务,但北京泰禾嘉兴尚有约669.09万元服务费未付。

    从总的风险记录来看,绿地控股紧随泰禾集团,在1月法律风险报告中因13条风险记录,在47家上市公司中列第二位。绿地控股的风险记录中,有11条来自于被法院裁定保全性强制执行措施,2条来自于“限制消费令”。

    2条“限制消费令”分别关联绿地控股间接控股100%的两家公司所涉的买卖合同纠纷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中,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绿地控股被判返还原告方保证金、车位费及违约金合计约572.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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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天夏退1月有7个交易日跌停,是47家暴露法律风险的上市公司中,1月中股价跌幅最大的。天夏退的3条法律风险信息均来自“限制消费令”,关联案件分别是票据追索权纠纷和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京蓝科技因控股公司所涉居间合同纠纷暴露法律风险,京蓝科技控股公司被判决支付咨询服务费100万元及违约金,但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执行类裁定被迫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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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裁定解析:30家上市公司涉及强制执行案,

    有烂尾楼开发企业官司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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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被裁定保全性强制执行措施等登上1A法律风险报告的上市公司共计30家,其中有6家出现了多条裁定保全性强制执行措施的风险记录,平均市值858.08亿元,1月内股价平均下跌4.28%,这6家中有4家是建筑装饰行业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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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金额上受到影响最大的是中国铁建,在娄底信和贸易有限公司和娄底市宇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分别申请下,中国铁建旗下的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共计1700万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被湖南省娄底市(地区)娄星区人民法院予以查封、冻结。

    前述7家出现多条风险记录的公司中,股价波动最大的是*ST环球,该公司在1月的8个交易日收获涨停,同时7个交易日跌停,该公司目前市值不足10亿元。上交所于2月3日发布关于对该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认为该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募集资金未及时归还至专户、使用募集资金补流事项未履行决策和披露义务等。

    绿地控股涉及的11条裁定保全性强制执行措施风险记录中有9条均与其控股子公司绿地集团大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绿地)密切相关。从数据分析来看,大庆绿地正深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因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被法院依法提取约44.16万元银行存款。

    上述9条风险信息暂时未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关联到判决书,因而无法获知出现法律风险的,具体是大庆绿地的哪些项目。

    大庆绿地曾是当地房地产项目开发的主力。据大庆市政府2011年4月以及2013年12月发布的消息,大庆绿地负责的“大庆绿地科技金融创新城项目”包括:“龙江第一高”双子塔建筑——国际金融中心、省级高端商贸服务集聚地——经贸中心、高新科技产业城三大板块,计划总投资255亿元,可安置2万人就业。

    但7年过去,大庆绿地的经营已出现问题——2020年4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全省房地产“烂尾楼”项目开发企业进行惩戒和限制的通告,公布全省房地产“烂尾楼”项目涉及的104家开发企业名单,并要求烂尾项目问题未整改完成前,禁止项目开发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开发建设新的房地产项目,其中包括大庆绿地(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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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文件截图(有拼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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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李少婷 岳琦

    编辑:文多

    视觉:刘青彦

    排版:文多 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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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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