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就披露了一起案件:原本在财达证券工作的郭某某,虽然签署了各种保密协议并进行各种培训,但他仍然利用公司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在短短5年的时间成交金额1.6亿牟利2万多元。
每经编辑 郑得锐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就披露了一起案件:原本在财达证券工作的郭某某,虽然签署了各种保密协议并进行各种培训,但他仍然利用公司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在短短5年的时间成交金额1.6亿牟利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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