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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半“老年代步车”不是老年开 无照驾驶出事可拘留15日

    北京日报 2021-01-20 08:41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玉蜓桥下,一名青年女性熟练地驾驶着老年代步车,穿梭在非机动车道上的自行车和电动车之间;广渠门内,车厢里挤坐着两个刚放学的孩子,一名中年女性显然在用老年代步车接孩子放学;花市路口的早高峰中,一名中年男子驾驶代步车从新世界商场方向急速左转,高速开到北侧不远处的崇文门地铁站,车上乘客下车,走进地铁……老年代步车,真的都是老年人在使用吗?记者调查发现,超过一半的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其实是中青年人,“老年”二字冠名在“代步车”之前,已经开始有了名不副实之嫌。

    驾驶“老年代步车”的老人只占四成

    去年10月底至11月上旬,记者在北至长安街、南达玉蜓桥、西到祈年大街、东临东三环的范围内,仔细观察了100辆老年代步车的驾驶人,在他们当中,驾车人为老年男性的有42位,中年男性21位,中年女性18位,青年女性19位。

    但据常年工作在一线的交通民警介绍,记者没能统计到的老年女性驾车人,其实也偶有出现。当记者告知交警们统计数据的情况之后,他们表示,记者统计的样本只有100个,不一定能全面说明问题,但是老年人在“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中的比例,确实是在逐年下降,中青年所占比例渐增。“中青年人里面,除了接送孩子之外,还有人用它短途通勤,甚至也见过一些服务类的小门店用它当上门跑业务的工作用车。”

    多位交警表示,十多年前,这种车以“老年人专用”的初始印象进入北京市民的记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确实绝大多数都是老年人特别是老年男性的“专属用品”,这才慢慢形成了如今的“老头乐”的印象。但是,近几年内,随着参与摇号难、北京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及针对违法停车的处罚越来越严等一系列因素共同作用,“老年代步车”的使用群体开始逐渐向各年龄段扩散。有民警笑言:要是这么下去,能对老年代步车“免疫”的,只能剩下那些“出门必须得西装革履要个面子”的群体了。

    老年代步车“应用场景”远超老年人代步

    一辆红色的老年代步车陪着65岁的韩老先生已经有三四年了。每天早晨和下午,雷打不动的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平时开着在家门口附近转悠转悠,去附近的天坛、龙潭公园里会会老伙计们,也算其乐融融。对这辆车可能给他自己和他的孙子带来的危险,韩老先生非常笃定地对记者说:“我开车小心着呢,不可能出事。”

    从崇文门到广渠门之间,散布着多所中小学,每到上学和放学时刻,大批老年代步车出没其间。“不用担心没地方停,没人贴条和拍照,孩子还暖和一点,这天多冷啊,别把孩子冻着。”上周,学校放学之前,记者在一所小学门前与接孩子的家长们交流,几句话之间,孩子的父母或爷爷姥爷们,将老年代步车的优势总结得清清楚楚。

    按照市交管局“一校一策”的交通组织方案,东城区多数中小学门前的交通秩序都进行了优化管理,对开车来的家长的各项约束较多,有的是不能将车开到校门前,有的是附近没有停车位,想停车得停到远端。但是这些措施对老年代步车而言,几乎形同虚设。记者注意到,在疫情之前,家长可以进校园接孩子的时候,老年代步车往往直接堵住学校门口,现在因疫情关系,只能在校外接了,这些车可以随意停在路侧,既无须缴纳城市中心区高昂的停车费,更不用担心被贴条和电子眼拍摄。

    接孩子仅仅只是老年代步车“优势”的冰山一角。上班族直接用它上下班通勤的,主妇们在家附近代步的,老人用来去公园菜市场的……应用场景颇为广泛。

    老年代步车出事按机动车事故定责

    与此同时,“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现象愈演愈烈。小区内,老年代步车或占据正常停车位,或停放在用作消防通道的小区主干路两侧,住低层的车主甚至随意飞线充电;路面上,等红灯时“代步车”远远越过停止线,直接停到路口正中,车道上随意逆行猛拐;学校门前,道路两侧随便乱停……司机们远远见到老年代步车开在行车道里,也只能拉开一定距离跟着,既不敢随意超车,也不敢按喇叭催促。曾发生过事故的司机牛先生说,他从左侧超越一辆老年代步车时,对方突然毫无征兆的向左转向并线,结果撞上了。“对方当然没保险,也不认为自己有错。要不是交警苦劝,他还不依不饶地得让我给他修车!后来,见这种车,能躲多远躲多远。”

    记者从多个城区交通支队了解到,目前此类车辆发生普通的剐蹭小事故,多为交警调解后双方私了。

    据多位交警介绍,发生涉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事故后,如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则首先应进行车辆鉴定,根据相关国标,鉴定结果一般可确定为“机动车”,然后,再根据机动车事故进行定责。“但是,如果老年代步车驾驶人没有驾照,则要按照‘无照驾驶’做处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有驾照,则要按照‘驾驶拼装车辆’处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照。对老年代步车一方而言,在事故定责之外,还要承担这些处罚。”

    据一线交警讲,事实上,如果严格执法的话,对所有驾驶老年代步车的驾驶人,都应按照以上的条文进行处理,无论是否发生事故。“驾驶这种车辆上路,本身就是违法行为。驾驶人经常用的解释‘不让开,为什么让卖’这种理由,在法律面前并无效果。”这位交警表示,此类车辆可以在封闭厂区、公园、高尔夫球场使用,但一旦驶入市政道路,那就是违法行为。

    老年代步车无保险赔偿经济压力大

    而一旦出现人员死伤,重大财产损失等问题,由于老年代步车一方没有保险,处理的结果往往会让这些驾车人承担相当大的经济压力。

    根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发布的判决情况,涉及老年代步车的交通事故纠纷中,其中一方往往在庭上以“我开的就是辆老年代步车”作为辩解、抗辩的理由之一。2019年4月,王某在丰台西局东街驾驶一辆“盛昊牌”电动三轮摩托车由北向南穿越道路时,与一辆二轮摩托相撞,造成对方一死一伤。王某承认,他没驾照,车子没保险、没牌照、没年检。因犯交通肇事罪,他被丰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海淀法院审理的李某和吴某的纠纷,庭上交锋激烈得多。吴某说,她被李某驾车撞伤,后来多次要求李某支付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李某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因此向法院起诉,索赔各项损失共计28000余元。李某在庭上表示,她使用的是老年代步车,“很小的,不是我撞的她,是她碰瓷。她碰到我前轮,就要我给钱。”

    交通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事发时李某左转,吴某直行,两车前轮相撞,李某受到惊吓,吴某左脚受伤,李某负全责。庭上,李某当庭表示不认可交通队的意见。“我眼花,不清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内容。”但她并未就自己的意见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法庭一审判决,李某需向吴某赔偿8800余元。

    通州法院徐晓云法官对此类纠纷进行了一番梳理后认为,大多数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属于低收入人群,在没有投保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只能由驾驶人自行承担,极易出现受害人损失难以追回,缺乏保障的情形。“多数使用者没有受过正规的交通法和驾驶技巧培训,驾驶低速电动车时常常横冲直撞,用当年骑自行车和电动车的风格开车,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加上这种车的质量谈不上国标,车内视线、后视镜角度、车身乃至车窗玻璃等环节,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她表示,2019年4月15日,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划定了电动自行车的认定标准,如整车质量不超过55千克,时速不能超过每小时25公里,电机电动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等。这些标准,老年代步车显然一项都不符合,因此一旦发生事故,很清楚地要被认定为属于机动车,虽然很多人在购买时会声称“我不知道这是机动车,我只认它是代步车”,但是一旦进入法庭,这种辩解并无法律上的效力,多数人还是因认为它带来的通行便利优势大于安全隐患和被处罚的可能,才会选择购买。

    徐晓云说,一旦被交管部门鉴定为机动车,当事人可能会面临在他们收入水平下较为高昂的赔偿。“现在北京市正在治理老年代步车的源头,这是阻止了增量,至于现在的存量如何处理,更加考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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