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王晓波
11月5日晚,蚂蚁集团发布暂缓发行的公告称,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已于2020年11月3日发布《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暂缓上市公告》。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决定暂缓本次发行工作。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投资者缴纳的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如有)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1月6日启动退款程序,前述资金于2020年11月9日退回。投资者认购的股份将于2020年11月6日注销。
暂缓发行后,蚂蚁集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同意批复的有效期内,在对相关会后事项充分核查和评估的基础上,视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启动发行并及时公告。
此外,上交所就蚂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发行答记者问:这是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上交所尊重并支持该决定,将与有关方面一起协助做好退还认购资金等工作。
在蚂蚁集团上市前发生的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约谈,及近期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对蚂蚁集团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形下,上述决定的作出是对市场和投资者负责任的做法。11月3日,上交所已作出暂缓蚂蚁集团上市的决定,本次发行暂缓后,上交所将依法依规审慎处理蚂蚁集团后续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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