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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反腐进程加快 “医保控费”思路下政策打击力度有望加大

    每日经济新闻 2020-10-14 16:43

    自今年下半年起,各部门出台多条医疗领域相关反腐政策。在9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医保局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中,提出要建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定期通报制度,积极拓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司法成果在医药价格和招采领域的运用。特别提出,应以商业贿赂为切入点,推动医药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促进医药价格合理回归。

    每经记者 方京玉    每经编辑 陈俊杰    

    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医保局联手反腐,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医药商业贿赂案件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主要内容是建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定期通报制度,积极拓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司法成果在医药价格和招采领域运用,共同推动全系统各层级开展信息交流共享,持续深化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协同合作等。

    事实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相关部门就在医疗反腐领域持续出台系列政策,涉及商业贿赂、收取回扣、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而在最高人民法院与医保局的合作备忘录上,通过加大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的力度,促进医药价格回归合理的目的也被重点提及。伴随着带量采购等措施的开展,药品大幅降价成为趋势,医疗领域反腐进程的加深也将带来更健康的医疗行业市场秩序。

    图片来源:摄图网

    官方严查医疗腐败问题

    9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以“以案为鉴,成都严肃整治医疗领域腐败问题”为题目,通报一则医疗领域腐败案件。

    案件显示,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原设备物资供应科主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违规方式为相关人员在药品供应、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68万余元。如2013年至2019年,上述人士通过透露采购计划、提供招标参数等方式,帮助某医用设备耗材供应商持续承接区一医院医疗设备和耗材业务,先后收受人民币共计16.84万元。2020年1月,其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此案件时表示,从近年来查处的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的问题来看,在招投标或采购过程中通过利益输送、暗箱操作、虚抬价格等违纪违法问题尤为突出,同时医疗机构负责耗材、药品、器械采购的关键岗位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同时该负责人提到,部分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验检查、不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等现象也时有发生。

    其实,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也不难看到近年来发生于医疗领域的腐败、违规问题,且涉案金额巨大、性质较为恶劣。

    一则发布于2019年9月的终审裁定书信息显示,2015年何某某以广州沃吉东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广东双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合作设置广东省内三至五家单采血浆站的协议。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2015年至2018年期间,何某多次给与国家工作人员张某财物共计183万元。时任广东省卫计委医政处处长利用负责血液管理业务及医院管理职务便利,为广东双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廉江、遂溪、河源、中山、江门等地设置单采血浆站审批和执业许可过程中提供帮助。同时该处长也为何某向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医院推销药品提供帮助。最终何某通过该处长帮助,取得合同约定的五家血浆站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收取生物制药公司“推广费”共计2100万元。

    最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决何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追缴不正当财产性利益1917万元。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王某某在2005年至2019年担任四川省眉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眉山市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采购GE医疗超声设备时,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41万余元。最终王某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在今年1月披露的黄石市普爱医院副院长受贿案中,西门子武汉分公司销售总监仇某就给该副院长送了20万元,以答谢她在采收设备时的帮助。

    2019年,A股医药上市企业的销售费用合计接近3800亿元。今年上半年某医药公司因行贿案登上头条,该公司在销售端向来阔绰,以近1.5万销售人员及2019年全年85亿元的销售费用在所有A股医药企业中“登顶”。而在80多亿元的销售费用里,学术活动费用就有39.2亿元。

    学术推广是药企常见的营销策略,但逐渐演变成为部分药企进行灰色利益输送的渠道,借学术推广名义为营销正名,让暗含变相回扣的销售方式掩盖在合规、合法的外衣下。

    政策打击力度加大

    自今年下半年起,各部门出台多条医疗领域相关反腐政策。在9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医保局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中,提出要建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定期通报制度,积极拓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司法成果在医药价格和招采领域的运用。特别提出,应以商业贿赂为切入点,推动医药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促进医药价格合理回归。

    鼎臣医药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史立臣向《每日经济新闻新闻》记者表示,随着带量采购将大批药品排除在中标行列之外,不排除部分未中标药品商家将用商业贿赂等不法手段让药品进入医院,反腐压力增大。同时他认为,随着医保控费政策的长效执行,相关部门对于医疗腐败的打击力度会进一步加大。

    史立臣曾撰文指出,相关管理部门人士认为,目前药企销售费用高企,是由于很多药企销售费用结构中含有回扣的部分,而且回扣占比非常大;同时认为,药物高价会导致高回扣,而解决高回扣的有效途径,除了供给侧产品价格谈判之外,打击商业贿赂也是控费的有效方式。

    今年4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于商业贿赂行为明确了几个关键点,具体包括:建立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守信承诺、失信行为主动申报、信息检验、信用评价,分级奖惩,以及信用修复等六项内容。

    史立臣认为,从国家医保局的《征求意见稿》分析,针对事实的商业贿赂行为,可能会采取限制挂网、信息披露、重新进行价格谈判、进入集采黑名单等方式予以惩罚。“因此可以看出,国家医保局针对商业贿赂打击,更多的是降低药品价格,减轻医保支付压力,进行有效的控费”。

    今年8月,医政医管局在官网发文称,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于7月23日在京召开。会议指出,继2019年聚焦医药耗材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骗保、整顿行业运行秩序等领域后,2020年要继续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巩固医药流通领域纠风成效,坚决清理行业乱象,积极应对疫情防控风险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而对于常常与“商业贿赂”挂钩的医药代表行业,国家药监局曾组织起草了《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医药代表行为负责、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不得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同时上述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医药代表要有必要的培训。

    “想要对商业贿赂有效治理,应该是多部门的协同作战。药监局针对供给端,比如化药一致性评价,中成药上市后再评价,中药注射剂临床评价。医保局针对采购端,比如持续推进公平、公正、公开的带量采购,大幅度压缩商业贿赂空间,并通过信用机制打击违规医药企业。卫建委针对医院端,比如改革医生收入结构,体现医生价值,让医生合理体面地赚取合法收益;针对医院相关方收受商业贿赂行为,明确惩治条款,例如取消医生处方权,甚至取消行医资质。”史立臣认为。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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