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国立科技说明二甲苯贸易业务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为经销商,如是,请说明供应商及客户均为经销商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贸易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每经记者 王帆 每经编辑 汤辉
7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刊发独家调查报道,指出口罩头盔“双概念股”国立科技(300716,SZ)的化工贸易业务中,多个客户与供应商同属广东钻达石油化工集团,但此前在面对深交所问询时未充分披露;同时,一条交易链上的三个环节都出现了贸易商,不符合当下化工贸易行业的惯例。
今日(8月28日)晚间,深交所向国立科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化工贸易业务中多个客户与供应商同属一集团等问题进行核实说明,并问询此前信披是否准确、完整,相关贸易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实质上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深交所对国立科技关注函全文 来源:深交所官网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指出:“有媒体报道提及你公司上述客户与供应商同属广东钻达石油化工集团(以下简称“钻达集团”),钻达集团网站亦将上述主体列为旗下公司。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今年6月,深交所曾就是否存在客户同为供应商的情况,对国立科技进行问询,而国立科技在回函中指出,“除了客户之一与供应商之一同属自然人柯永进控制,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客户同时作为公司供应商的情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方调查,并于7月27日刊发独家调查报道《口罩头盔“双概念股”国立科技业绩疑云:贸易收入猛增6倍,五家客户及供应商竟是“一家人”?》,指出国立科技客户同时为供应商的情况,远不止其披露的那么简单。
记者通过现场调查、员工采访、公开资料梳理,发现国立科技的化工贸易业务中,有三家客户与两家供应商同属柯永进担任董事长的钻达集团,在钻达集团的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宣传片中均被表述为钻达集团下属企业,甚至有部分公司还在一起办公,在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股权关系、业务经营方面有重叠之处。
巧合的是,这些供应商和客户与国立科技交易的产品均为二甲苯。根据记者调查情况,国立科技的部分客户和供应商相识,甚至可能存在供应商同时为客户的情况,但其客户在采购二甲苯时却愿意多通过国立科技这一道环节、增加流转成本,业务模式十分蹊跷。
8月28日晚间,深交所对国立科技下发关注函,就《每日经济新闻》上述报道中的问题,要求公司进行核实说明。
深交所追问:“你公司二甲苯贸易业务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其人员、资产、财务、经济决策是否相互独立,柯永进或钻达集团是否能够对你公司相关客户和供应商实施最终控制。”
同时,深交所也要求公司说明开展二甲苯贸易业务的原因,与现有业务的联系,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注册地址相近、人员及联系方式相同、属于同一企业集团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对供应商及客户的选择是否独立,供应商及客户是否存在绑定关系。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说明此前回函中,对主要客户、供应商关联关系的披露是否准确、完整。
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调查报道显示,上述三家客户和两家供应商,大部分都为贸易商。这意味着,在通过国立科技的这条二甲苯交易链条中,三个环节都出现了贸易商的角色。在大宗商品价格透明、交易链条缩短的趋势下,这种层层加价的冗长链条显然不符合行业惯例。
对此,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国立科技说明二甲苯贸易业务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为经销商,如是,请说明供应商及客户均为经销商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贸易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还追问道:“相关业务是否实质上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同时,深交所也要求公司逐笔列示2019年二甲苯贸易业务销售及对应采购合同的签署时间,采购及销售数量、金额,采购及销售商品签收时间,收付款日期,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说明与供应商及客户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量化说明相关业务对你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结合客户、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说明相关预付款项、应收款项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3版权合作电话:021-6090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