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北 每经编辑 段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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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青年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青年汽车)在上个月完成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公告网于11月10日刊登的一则破产文书显示,“因杭州青年汽车的破产财产已经分配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10月21日裁定终结杭州青年汽车破产程序。”另外,今年6月,浙江青年莲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年莲花汽车)的破产财产也已分配完结,并进入了破产程序。
据人民法院公告网的信息,管理人对杭州青年汽车的资产进行分配,在优先清偿工程款优先债权及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后,可供分配破产财产总额为214,133,683.07元,其中扣除破产费用、共益债务6,916,933.00元,职工劳动债权922,732.84元,税款253,463.07元以及应缴纳社保款605,473.20元后,用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金额为205,435,080.96元,债务清偿率为28.47%。
启信宝显示,杭州青年汽车和青年莲花汽车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庞青年。与此同时,庞青年担任法人的企业共有48家。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水氢发动机”的研发制造企业是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年汽车集团)。该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与杭州青年汽车无直接关联,但有相同的个人股东。
自“水氢发动机”走红以来,青年汽车集团频繁陷入破产危机。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一则民事裁定书显示,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以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明确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院申请青年汽车集团破产清算。
对于上述破产申请,青年汽车表示,青年汽车集团资产大于负债,且具备较高的营运价值。截至2018年末,青年汽车资产为15.83亿元,负债为7.35亿元,不构成“资不抵债”的破产条件。随后,浙江省金华市中院没有支持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的破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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