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因管理不审慎引发贷款风险案 盛银消金遭罚20万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9-11 23:13

    每经记者 谢婧    每经实习编辑 刘野    

    9月10日,辽宁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银消费金融)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不审慎引发个人贷款业务风险案,被处以罚款20万元。记者注意到,此前盛银消费金融刚完成“换帅”,2019年6月24日,经过辽宁银保监局核准,李欣担任盛银消费金融董事。目前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显示,李欣担任法人代表、董事长。

    此前,盛银消费金融还曾被传出陷入停贷风波,其App贷款申请系统显示“暂未开通”。但7月3日,盛银消费金融在其官微发文澄清,表示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

    贷款资金管理不慎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辽宁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盛银消费金融处以20万元罚款,而盛银消费金融此次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不审慎引发个人贷款业务风险案”,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9月6日。

    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主要内容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记者注意到,盛银消费金融此前曾多次变更高管,按照时间顺序来看,2018年3月,原辽宁银监局核准了葛海玲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的任职资格。2018年12月27日,辽宁银保监局核准了王剑的盛银消费金融总经理及董事任职资格。2019年6月24日,经过辽宁银保监局核准,李欣担任盛银消费金融董事。

    上半年不良率0.27%

    资料显示,盛银消费金融由盛京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的东北地区首家消费金融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获批开业。据了解,盛银消费金融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为个人提供消费贷款服务,贷款产品涵盖除车贷、房贷外的所有消费领域,包括线上购物、医疗、旅游等居民日常生活消费。

    此前,盛银消费金融曾被传出陷入停贷风波,但随即盛银消费金融于今年7月3日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澄清。据盛银消费金融官微,其表示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通过多种渠道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客户发放消费贷款。此外,该份澄清声明中还透露,2019年以来已累计发放个人消费贷款近40亿元,比年初增长6倍,日均放款近万笔。APP目前为内测版本,并未正式对社会开放,因此不存在暂停情况。

    记者注意到,盛京银行日前还在其2019年中期业绩中首次披露了旗下盛银消费金融2019年上半年业绩。根据盛京银行2019半年报,截至2019年6月30日,盛银消费金融总资产28.49亿元,贷款余额23.71亿元,累计服务客户81.3万人。报告期内,盛银消费金融实现营业收入8113.13万元,拨备前利润1627.58万元,不良率为0.27%。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3版权合作电话:021-60900099。

    上一篇

    8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21万亿 实体经济贷款余额同比增12.6%

    下一篇

    阿里启示录:做好价值观建设是企业常青秘诀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