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胡健 每经实习记者 吴林桐 每经编辑 陈星
为加强对电网输配电成本监管,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5月2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修订后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办法》在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借鉴和吸收国外输配电监管经验,总结首轮输配电成本监审试点实践的基础上进行修订,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强化成本监审约束和激励作用。对电网企业部分输配电成本项目实行费用上限控制;明确对电网企业未实际投入使用、未达到规划目标、重复建设等输配电资产及成本费用不列入输配电成本,引导企业合理有效投资,减少盲目投资;对企业重大内部关联方交易费用开展延伸审核,提高垄断环节成本的社会公允性。
二是细化成本监审审核方法。明确不得计入输配电成本的项目,细化输配电定价成本分类、界限及审核方法,增加分电压等级核定有关规定等,进一步提升成本监审操作性。
三是规范成本监审程序要求。进一步明确经营者配合责任及义务,增加对信息报送要求、程序,以及失信惩戒等规定,提高报送信息质量和效率。
《办法》的修订完善,将有利于促进电网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降本增效,为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减轻社会负担创造条件;同时有利于改进政府对电网企业成本监管,进一步提高成本监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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