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正中珠江遭调查“殃及池鱼” 3家冲刺科创板公司因它中止审核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5-24 21:01

    包括: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每经记者 孙嘉夏    每经编辑 文多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影响正在持续扩散。

    今日(5月24日)晚间,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页面显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状态已变更为“中止”。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截图

    相关知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3家企业中止审核正是因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当晚从上交所了解到:正中珠江因康美药业年报审计案构成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则,它负责审计的IPO在审项目应予以中止。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正中珠江因在ST康美(600518,SH)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5月17日,证监会在通报ST康美案调查进展时提及,已对正中珠江涉嫌未勤勉尽责立案调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发行人的保荐人或者签字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签字人员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将中止发行上市审核。

    因上述原因中止审核的,发行人根据规定需要更换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的,更换后的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应当自中止审核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尽职调查,重新出具相关文件,并对原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对差异情况作出说明。发行人根据规定无需更换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的,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向上交所出具复核报告。

    (封面图片来: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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