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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庞大集团发布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由于公司无法清偿其到期债务,北京冀东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丰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2017 年 5 月 4 日,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进货,公司与冀东丰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冀东丰公司借款人民币 1,7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同日,冀东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提供了上述借款。借款到期后,公司因资金紧张,未能如期向冀东丰公司清偿上述借款。
公告提到,如果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还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据此前庞大发布的年报显示,2018年,庞大集团营业收入为420.34亿元,同比下滑40.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55亿元,同比下滑30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