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违规办理融资业务 泸州农商银行江阳支行被罚4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4-13 13:53

    每经记者 张祎    每经编辑 陈星    

    4月12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农商银行”)江阳支行存在违规办理融资业务,个人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泸州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于3月26日对该行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还有三名相关责任人也一同被罚。

    其中,赖章荣对泸州农商银行江阳支行存在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受托支付不合规,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

    黄敏对泸州农商银行江阳支行存在个人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被予以警告;

    刘刚对泸州农商银行江阳支行办理融资业务时存在的制度不执行、未按贷款业务进行尽职调查、审查、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被予以警告及罚款6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泸州农商银行是在泸州江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龙马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纳溪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2017年7月13日,监管机构对泸州农商银行的开业作出批复,同意泸州农商银行及泸州农商银行江阳支行等72家分支机构开业,核准《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为12亿元,住所为泸州市江阳区。

    经核准,泸州农商银行的业务范围为:(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七)从事同业拆借;(八)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泸州农商银行各分支机构根据总行的授权开展业务。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扣非净利创十年最差之后 山东航空一季度业绩又降近9成

    下一篇

    社科院胡滨:建议金稳会设立直属机构统筹各领域金融产品创新工作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