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迪森股份闹乌龙 自称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3-26 21:34

    迪森股份3月16日公告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可转债说明书里发现,迪森股份全体董监高声明:“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每经记者 邱德坤    每经编辑 魏官红    

    图片来源:摄图网

    一字之差,谬以千里。

    3月16日,迪森股份(300335,SZ)公告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3月26日晚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可转债说明书里发现,迪森股份全体董监高声明:“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据可转债说明书介绍,位于广州的迪森股份,成立于1996年7月16日。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6亿元,用于投资常州锅炉有限公司年产20000蒸吨清洁能源锅炉改扩建项目、投资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舒适家居产业园园区改造及转型升级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那么这是迪森股份的一次乌龙事件,还是可转债说明书确实存在问题?

    可转债说明书显示,此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董事长、保荐机构总经理均声明,“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月26日晚间,迪森股份发布更正公告称,可转债说明书经事后审核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第十节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申明”部分公告内容有误。

    按照迪森股份的更正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事实上,迪森股份此前就以“工作人员疏忽”为由,更正了此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文件。

    3月18日,迪森股份发布更正公告称,3月18日(注:实际公告时间为3月16日)公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部分公告内容有误。

    彼时,迪森股份在更正公告中,更正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的相关信息。迪森股份表示,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上述事项致电迪森股份证券部,并发送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3版权合作电话:021-60900099。

    上一篇

    美股开盘:道指涨近200点 苹果涨1.7%

    下一篇

    纳指盘初涨1%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