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科创板条件成熟时将引入做市商机制 不实行“T+0”交易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3-02 12:27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最新的修正内容发现,科创板交易制度与前期征求意见稿相仿,并且将在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制度。上交所同时表示,国内对实施T+0交易机制一直有呼声,但是也存在不同意见,此次依旧不将“T+0”交易机制纳入。

    每经记者 刘明涛    每经编辑 何剑岭    

    图片来源:摄图网

     

    千呼万唤始出来,征求意见结束,科创板要来了!

    今天凌晨,历经一个多月征求意见后,科创板“2+6”规则终于敲定,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最新的修正内容发现,科创板交易制度与前期征求意见稿相仿,并且将在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制度。上交所同时表示,国内对实施T+0交易机制一直有呼声,但是也存在不同意见,此次依旧不将“T+0”交易机制纳入。

    做市商机制未来或将引入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通知显示,科创板交易制度最终尘埃落定,不过市场所期盼的“T+0”交易制度依旧未能出现。

    与之前征求意见稿相比,科创板交易制度依旧是个股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交易5日后,涨跌幅限制为20%以及单笔交易不低于200股。

    不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新增内容有:“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竞价交易,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做市商可以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报价服务。做市商应当根据本所业务规则和做市协议,承担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持续报价、双边回应报价等义务。科创板股票做市商的条件、权利、义务以及监督管理等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另一方面,对于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市场交易,规定依旧保持严格要求。上交所表示,个人投资者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当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科创板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并不是将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拦在科创板大门之外,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募基金等产品参与科创板。下一步,上交所将积极推动基金公司发行一批主要投资科创板的公募基金产品。此外,经向监管机构了解,现有可投资A股的公募基金均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前期发行的6只战略配售基金也可以参与科创板股票的战略配售。

    无“T+0”交易 减持规则继续优化

    此次交易规则公布,最为引人关注的依然是是否会引入T+0交易机制,但是答案是否定的。

    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过程中,不少投资者建议引入T+0交易机制。实际上,T+0交易机制在A股市场并不是新鲜事物。上交所成立初期曾实施过T+0交易机制,但最终因为市场条件不成熟,转而采取T+1交易制度。国内对实施T+0交易机制一直有呼声,但是也存在不同意见。经综合评估,按照稳妥起步、循序渐进的原则,上交所在本次发布的业务规则中未将T+0交易机制纳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减持的细化和优化上,此次规定进行了一定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显示,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减持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里“上市公司首发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这一提法已经被删除。

    另外,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

    公司实现盈利后,前两款规定的股东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有业内人士指出,科创板交易制度有助于市场交易的活跃,减持规定也有助于规范首发股东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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