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喜威 每经编辑 陈星
2月27日,银保监会石河子监管分局批复了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和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股权变更的请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揽入两家银行股权的企业,均为当地国有企业。
根据批复内容,同意石河子北野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华侨农场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西营农场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东阜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石总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6位股东将持有的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2300万股(占股本总额7.67%)转让给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业)。
工商资料显示,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
银保监会石河子监管分局还批复同意石河子总场、石河子十户滩农场、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名股东将其持有的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700万股(占股本金总额8.95%)转让给新疆天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富)。
资料显示,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注册资本19000万元,第一大股东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持股金额6970万元,持股比例为36.68%。而新疆天富此前已经是其第三大股东,持股金额1613万元,持股比例为8.49%。此次交易完成后,新疆天富持有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的金额将达到3313万元,占股本金额的17.44%,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新疆天富的控股股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77.03%;而新疆天业则是第八师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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