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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太尔2018年预亏12.9亿 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1-30 13:23

    2018年1月至9月,斯太尔营业收入为1.82亿元,同比增长49.28,净利润为亏损3.41亿元,同比下降612.8%,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41亿元,同比下降91.29%。仅仅过去3个月,斯太尔预计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2.9亿元。

    每经记者 徐杰    每经实习记者 黄鑫磊    每经编辑 陈俊杰    

    1月29日晚间,斯太尔(000760,SZ)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称,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2.9亿元,同比下降663.31%。

    斯太尔表示,报告期内,受多个诉讼事项影响,公司整体流动性趋紧、资金紧张,经营压力较大,主营业务发展严重不达预期,且奥地利斯太尔因历史因素影响拖欠大量货款,导致存在重组、清算风险。

    另外,斯太尔还在公告中披露,若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月30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斯太尔,希望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但电话无人接听。

    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公告称,在报告期内,斯太尔及子公司因涉及技术授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诉讼及银行贷款逾期诉讼等,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相关公告显示,2018年期间,斯太尔涉及的诉讼可查共有9起。其中,2018年12月,斯太尔诉国通信托及天晟同创一案一宣判,支持斯太尔解除信托合同,但索要1.3亿元本金及相关计息的诉求被驳回。对此,斯太尔称,拟对全部理财本金1.3亿元计提减值准备。

    此外,斯太尔在奥地利的一家孙公司STEYR MOTORS GmbH(以下简称奥地利斯太尔)因资金短缺,流动性趋紧,拖欠供应商大量货款。据称,截至目前,奥地利斯太尔已由当地法院监督管理,按照当地法律,存在一定的重组、清算风险。斯太尔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奥地利斯太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约1.25亿元。

    而据6月5日斯太尔公告,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2亿元技术转让费用起诉斯太尔及其在江苏的两家子公司,这两家子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因此被冻结。

    截至2018年7月6日,斯太尔公告称,旗下子公司共有16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资金总计约1.88亿元。到了12月22日,又有2个银行账户被冻结,除去被被法院强制执行划款及部分客户按合同规定转入销货款等情况,合计被冻结资金约1.78亿元。

    近日,斯太尔又公告,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粤03民初3080号)关于深圳市金色木棉叁拾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对斯太尔及江苏子公司名下财产予以查封、冻结,共冻结3个银行账户,查封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一套。

    对此,斯太尔表示,公司整体资金较为紧张,经营压力较大,目前,在常州的子公司已对部分员工采取放假措施,该事项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日常管理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另外,因资金较为紧张,斯太尔及子公司被迫终止了部分未完成研发项目,并将未完成研发项目的开发支出在本报告期费用化,导致合并报表本期研发费用增加约5.4亿元,存货减值增加约9000万元。

    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告还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斯太尔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7年年报显示,斯太尔全年营业收入为1.51亿元,同比下降57.53%,净利润为亏损1.7亿元,同比下降488.3%,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69亿元,同比下降466.84%。

    另据2018年三季报,2018年1月至9月,斯太尔营业收入为1.82亿元,同比增长49.28,净利润为亏损3.41亿元,同比下降612.8%,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41亿元,同比下降91.29%。

    仅仅过去3个月,斯太尔预计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2.9亿元,同时基本每股收益也亏损约1.68元。

    对此,公告称本次业绩预告是斯太尔初步测算的结果,实际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尤其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委托理财投资本金计提事项最终需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6月,斯太尔与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达钢构)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英达钢构承诺斯太尔的江苏子公司在2014年、2015年、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4亿元和6.1亿元。若未实现承诺利润数,以现金形式对差额部分进行补偿。

    历年相关公告显示,斯太尔的江苏子公司从2014年起,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未达到协议要求,而英达钢构也在2014年与2015年分别补偿了差额部分。

    最后一期2016年的业绩补偿款4.87亿元,应于2017年6月11日前向斯太尔支付。2018年5月,斯太尔表示,此前关于控股股东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诉讼事项的一审判决已经下达。但据公告显示,截至目前,英达钢构仅向斯太尔支付了500万元且未提出后续支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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