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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莱特回复函撇清关联关系 3独董“暂不做出判断”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1-26 17:25

    早在2018年9月及10月,每日经济新闻就曾独家报道《雪莱特副总卷入官司 自称与福建宇福无关联 但官方称其为创始人》、《雪莱特业绩疑云:核心子公司净利占比达164% 与大客户有诸多交集》、《应收账款计提3390万全年预亏7000万 雪莱特大客户身后的“陈志明”是谁?》,对雪莱特相关问题提出了质疑。1月25日晚间,雪莱特披露了关于对广东证监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然而,对这份回复说明,雪莱特的3位独立董事却给出了“暂不做出判断”的意见。

    每经记者 莫淑婷    每经编辑 魏官红    

    图片来源:摄图网

    1月25日晚间,雪莱特(002076,SZ)披露了关于对广东证监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然而,对这份回复说明,雪莱特的3位独立董事却给出了“暂不做出判断”的意见。

    3位独立董事均指出,“在公司委托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格的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有关富顺光电的《专项审计报告》且该报告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之前,本人对富顺光电的充电桩业务异常、富顺光电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关系异常、公司董事陈建顺与福建宇福、铭恒科技及自然人陈志明等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潜在利益关系暂不做出判断”。

    事实上,早在2018年9月及10月,每日经济新闻就曾独家报道《雪莱特副总卷入官司 自称与福建宇福无关联 但官方称其为创始人》、《雪莱特业绩疑云:核心子公司净利占比达164% 与大客户有诸多交集》、《应收账款计提3390万全年预亏7000万 雪莱特大客户身后的“陈志明”是谁?》,对雪莱特上述问题提出了质疑。广东监管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也引用了每日经济新闻的部分报道。

    回应充电桩业务经营情况异常相关质疑

    广东监管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显示,雪莱特全资子公司富顺光电2016年新增的充电桩业务经营情况异常。

    一是毛利率明显偏高。富顺光电该项业务2017年毛利率达44.98%,远高于同期上市公司科士达的新能源充电设备业务的毛利率24.66%,以及易事特的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设备的毛利率26.26%。

    二是存货和应收账款异常增长。富顺光电2017年末存货余额为3.92亿元(占该公司总资产的38.24%),较期初余额增加4.4倍,其中充电桩设备存货余额为3.09亿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48.9倍,为当期充电桩业务营业收入的1.4倍;其应收账款余额为3.69亿元(占该公司总资产的36%),较期初余额增加2.51倍。

    对于毛利率偏高的质疑,雪莱特回应称:“富顺光电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只包括充电桩桩体制造成本和管理平台,开关柜变压器、电缆线等安装材料及安装费用由客户自己负责,且富顺光电提供二年的赊销账期,因此毛利率略高。”

    雪莱特表示,根据内部控制制度,为控制应收账款,2018年富顺光电已暂停对充电桩客户的赊销政策,充电桩销售以现金销售为主。为敦促充电桩运营客户按期回款,降低收款风险,2018年4月,分别要求赊销金额大的充电桩运营客户出具充电桩付款《承诺函》。为控制充电桩运营客户的违约风险,2018年底富顺光电分别与赊销金额较大的充电桩运营客户签订了政府充电桩补贴银行账户共管协议,实施补贴收款银行账户共管。

    关联疑云仍待解

    除了充电桩业务经营情况异常,监管关注函还指出,富顺光电与客户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宇福)、主要供应商漳州市铭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恒科技)的关系也存在异常。

    广东证监局引用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指出,福建南靖发改局曾在微信公众号宣传“福建宇福由富顺光电董事长陈建顺投资创立”。对此,雪莱特回应称:“根据陈建顺出具的个人书面确认函,陈建顺并未投资福建宇福。相关报道和事实不符,政府已经对上述宣传做出纠正。”

    图片来源:摄图网

    尽管陈建顺撇清与福建宇福的联系,但还是有很多质疑有待解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报道指出,在一则视频新闻里,福建宇福工人生产的充电桩品牌标志正是“富顺光电”。“富顺光电”与“福建宇福”等字也并排出现在厂房内LED广告屏上。此外,在视频中福建宇福总经理林如松接受了采访,其身后背景墙上悬挂的福建宇福公司简介同样显示:福建宇福由上市企业富顺光电董事长陈建顺投资创建。

    至于供应商铭恒科技,监管关注函指出:“富顺光电与铭恒科技长期存在大量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富顺光电存在季初将资金转给铭恒科技、季末再收回平账的情形,2017年度富顺光电对铭恒科技的其他应收款借方和贷方发生额合计均为12.72亿元。“

    对于大量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雪莱特回应称:“2017年富顺光电与铭恒科技资金往来较大,一是采购充电桩配件,主要是充电电力模块;二是银行借款受托支付的需要;三是增加资金流水的需要。”

    雪莱特表示,富顺光电与铭恒科技资金对倒走流水,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发生,系富顺光电内部人员未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而造成,相关人员违反了有关规定,雪莱特已对子公司富顺光电相关责任人违规使用资金出具处理决定。

    此外,广东证监局还指出,富顺光电存在高价向铭恒科技采购充电模块的情形,“经核,福建宇福向科士达采购充电模块售价为3100元/个。同样的充电模块,富顺光电向铭恒科技采购价为4600元/个,两者差价相差1500元/个。陈建顺作为富顺光电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福建宇福向科士达采购充电模块提供担保,应知悉福建宇福向科士达采购充电模块的具体事宜,但富顺光电并未直接以较低价格向科士达采购,而是以高于科士达售价48.39%的价格向铭恒科技采购”。

    据雪莱特披露的公告,2017年富顺光电通过铭恒科技采购的充电桩电力模块等配件176866套,金额约4.28亿元,已全部入库,富顺光电已经预付铭恒科技约3.93亿元。

    雪莱特进一步回应称:“采购单价经采购部通过比价议价报富顺光电决定,核实比价参考资料为:2017年富顺光电与科士达采购的15KW充电桩电力模块单价为3075元/块,折合0.205元/瓦,质保期5年;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参与招标的15KW中标通知书,中投标报价0.225元/瓦;深圳市凌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报价表15KW充电模块单价3447元,折合0.2298元/瓦。富顺光电采购20KW充电桩电力模块要求的质保期为6年,经议价比价铭恒科技最终报价20KW电力模块单价为4600元,折合0.23元/瓦,质保期为6年。”

    雪莱特指出:“鉴于铭恒科技能够提供6年的质保期,且每瓦单价仅比科士达高0.025元,比英可瑞高0.005元,与凌康接近,富顺光电决定按0.23元/瓦,即20KW电力模块价格4600元/个(块)。”

    不过,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017年年初到年末,充电桩模块价格下降了很多。不同时间点的价格是有差异的,不能直接对比。充电桩模块厂家的基本思路是提高每块模块的功率(10kw→15kw→20kw),从而保证每块模块的价格不会下降太多,但单价(折算到瓦)实际上还是下降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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