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1月2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函件显示,2018年6月,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长城影视董监高及部分核心员工拟6个月内将增持,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高于1亿元。截至承诺期满,累计增持金额为1300万元,低于承诺的最低金额5000万元。对此,深交所要求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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