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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商务法》实施在即 微商代购和“头号玩家”们都坐不住了!

    每日经济新闻 2018-12-29 19:09

    《电子商务法》对过去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中遇到的诸多问题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其目的是在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每经记者 李卓 实习记者 陈克远 实习编辑 王丽娜

      “我已做好失业的准备”,网名为“小跑腿”的一位美国代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于马上就要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她和她做代购的朋友都有着太多的疑问,同时也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

      我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即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不论是买家或是卖家,均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实际上,《电子商务法》已于今年8月31日正式出台,其中包括关于市场主体登记、零星小额细则、评论规范等条款,都是平台卖家、代购、电商平台乃至消费者持续关注的内容。

      微商代购或将是首批迎接《电子商务法》洗礼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同时注意到,阿里、京东等电商平台“头号玩家”也已于近期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则。

      《电子商务法》对过去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中遇到的诸多问题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其目的是在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或许这一法案的实施会让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感到一时的不适,但无论接受与否,这仍将是代表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走出“草莽时期”的标志。

      微商代购的沮丧踌躇

      做好失业准备的“小跑腿”之所以对未来代购生意持悲观态度,“其实从8月《电子商务法》出台后,同行间就有各种疑虑的声音出来,而现在临近年底,明显感觉海关查验变得频繁了很多,而且很多快递公司也选择暂时停运应对,生意难做了很多。”

      海关查验频繁对于代购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此前代购从业者在海外购买的免税商品,在送到国内消费者手上的过程中,可能在入关时要进行足额缴税,而缴税后的商品价格可能与国内的专柜价没有太大差别,这也就让海外代购变得毫无意义。

      感觉到生意难做的不只是“小跑腿”,尽管没有像她那样悲观,代购从业者郭星(化名)更多表现出来的是迟疑。

      “现在主要是清理一些库存,已经不去进新货了,怎么也要过完年,等四五个月后再考虑。”郭星说,他其实对于《电子商务法》实施后会有哪些改变并不太清楚,只是听说海关查验后要补交税款,而且还要进行公司注册登记,所以打算等情况明朗后再做打算。

      但也有代购从业者对此持无所谓的态度。主要代购日本商品的夕夕(化名)表示,她目前就定居在日本的一个小城市,国内也有亲戚在,所以不管是在哪边注册公司都不会有太大影响。至于足额缴税的问题,可能会考虑提高商品售价来抵消成本。

      将要提高商品售价也成为了2018年底代购从业者上演“最后疯狂”的噱头,如“小跑腿”、郭星,不论是为了清理库存还是最后“捞一笔”,都打出了“明年不止这个价”、“马上涨价”的广告。

      对微商代购“痛下杀手”系误读?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主体登记、依法纳税,可能是决定此前代购从业者是否继续维持生意的两个重要因素。

      附: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附: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可以看到,面对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代购从业者颇有些不知所措。此外,媒体报道中有关于“微商代购要紧张了”“再见了!代购!”的声音也是此起彼伏。

      毕竟,在微商被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畴之后,也可能需要面对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以及更严格的纳税监管,而这样很可能会挤压大部分代购从业者的生存空间。

      但在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阿拉木斯看来,这些声音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于《电子商务法》的误读。“电子商务法总体是一部发展法、促进法,如果被理解为借此向广大草根创业的网商、微商、代购,痛下杀手、斩草除根、秋后算账,那一定是理解反了。”阿拉木斯在12月28日发表的署名文章中表示。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早在《电子商务法》草案一审稿公布时,阿拉木斯就参与过该法案的研讨工作。对于很多代购从业者担心的海关监管从严的情况,阿拉木斯解释称,海关的执法本来就是有抽查力度的变化区间的,这个在电子商务法实施前也是一样。

      而对于《电子商务法》出台对微商代购的影响,阿拉木斯认为,此后的微商代购经营,至于是否必须办理工商登记,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而在关于“零星小额”的主管部门解释出来之前,任何人都是无法判断的;另外,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对电子商务不用交税是一直以来的误解,电子商务依法纳税的要求本身一直就没有变化,这个和电子商务法出台不出台没有关系。

      “头号玩家”已做好准备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九条规定,所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相较于微商代购的惶惶不安,阿里、京东等电子商务行业“头号玩家”却已做足了准备。

      就在12月26日,京东集团商事创新部举办了一场以“贯彻《电子商务法》助推社会共治”为主题的高峰论坛。论坛中就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电商平台营商环境优化、落实《电子商务法》服务要求等问题展开了研讨。

      此外,在今年11月9日京东集团举办的一场《电子商务法》研讨会上,京东集团执行副总裁兼首席公共事务官蓝烨表示,“自电商法颁布以来,京东集团主动对标,从三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一是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合规性审核,为贯彻落实电商法做好充分准备。二是积极履行平台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就在12月26日,京东在京东规范中发布了《新增48条抽检规范》的生效公告。这在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为消费者臻选优质商品的同时,也表现出京东对平台商品的监管从严。

      而不只是京东,12月28日,阿里在淘宝规则中发布“闲鱼优品”市场管理规范;11月20日,淘宝规则还针对淘宝商家对于《电子商务法》不了解的情况发布了《电子商务法》的操作指南。

      在业内人士看来,相较于个体卖家以及中小微企业,体量较大的电商平台本身就在注册登记、商品管理、纳税等工作方面有着较为完善的信息和管理体系。《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相较于平台自身的管理调整,可能更多问题会是关于如何解决平台上中小卖家所遇到的问题。

      但无论如何,《电子商务法》的实施是我国电子商务行业从草莽阶段走向规范发展的里程碑。

      京东方面也表示,《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和法律责任五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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