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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0万元!因为“遥遥领先”四个字要领罚单了 瓜子:我们已申请复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18-11-30 19:51

    每经记者 蘧毛毛 每经实习编辑 张北

    “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这句传遍大街小巷的广告语目前因涉嫌虚假广告被通知要领巨额罚单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日前对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瓜子二手车)下发了一封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共计1250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书,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认为瓜子二手车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

    “‘成交量遥遥领先’广告用语是瓜子基于事实的客观表述,我们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这并不是最终的结果。”11月30日,瓜子二手车方面向NBD汽车(微信号:NBD-AUTO)回应道。

    据了解,此次处罚的1250万元是瓜子二手车与乐视网签订的广告订单的总金额,这是中国二手车行业有史以来的首个千万级罚单。

    销量是否“遥遥领先”?

    据记者了解,针对“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宣传语,瓜子二手车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提供了3份证明材料,用以支持上述广告宣传语。不过,经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其对瓜子二手车提供的3 份证明材料不予采信。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瓜子二手车确认上述广告中“创办一年 ”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此时间段内瓜子二手车承诺的成交量为8.5874万辆。

    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执法人员于今年11月5日、11月6日分别调取了二手车领域的成交数据。数据显示:2015年7月1 日至2016年7月31日,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成交量为44.2878万辆车;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二手车的成交量为9.2375万辆。两者均超过瓜子二手车同期成交数量。

    因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认定,此时间段内瓜子二手车的成交量与广告中宣传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不符。

    但瓜子二手车方面对此并不认同。根据瓜子二手车11月30日发布的声明,会计师事务所对瓜子成交量的审计结果为:2016年,瓜子二手车成交量为19.5万辆,高于线下最大的二手车经销商广汇汽车(9万辆,二手车业务,下同),高于线上第二名优信二手车(13万辆,2C业务,下同);2017年,瓜子二手车以48.5万辆的成交量超过了全球最大的北京花乡旧机动车交易市场(45万辆)、广汇汽车(20.33万辆)及优信二手车(28.4万辆)、人人车(17.5万辆,公开报道)。2018年上半年,瓜子的成交量为33.6万辆,在中国二手乘用车市场的渗透率为6.7%,远超广汇汽车(14.24万辆)及优信二手车(19.7万辆)。据此,瓜子二手车认为,其二手车成交量持续居于行业领先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之间的二手车成交量,瓜子二手车方面并未在声明中体现。而在此时间段内瓜子二手车承诺的8.5874万辆成交量是否完成,截止NBD汽车发稿前,瓜子二手车方面也并未进行回应。

    瓜子已提交行政复议

    事实上,此次广告用语纠纷由来已久,纠纷的关键点主要在于“遥遥领先”四个字。早在2017年11月,因不满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在各大平台宣传中使用“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用语,人人车以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瓜子二手车起诉到北京海淀法院,索赔1亿元。

    原告人人车称,人人车和瓜子网均是二手车交易平台,瓜子网在其官网、微信、手机APP及其他各大网络平台广告中,通过信息网络宣传其“遥遥领先”、“全国领先”、“每天超过百万人浏览”等较多不实的虚假宣传用语,以引诱不明真相的二手车买家和卖家。瓜子网的上述虚假内容,严重损害了人人车的竞争优势,给人人车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人人车认为,瓜子网还在优酷网、百度视频、爱奇艺、腾讯视频等知名网站媒体大量投放上述虚假宣传的广告内容,利用名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进一步扩大了其虚假宣传内容,损害了人人车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全国领先”、“中国最大”这类用语属于绝对化用语、极限用语,被明令禁止使用,如果广告宣传中使用这类用语,可能会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此前已下发诉前临时禁令,裁定瓜子二手车停止使用“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宣传用语。

    此次,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认为,瓜子二手车“遥遥领先”的宣传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同时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 )项之规定,服务的销售状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但瓜子二手车方面认为,广告的作用是广而告之,不能最终决定交易。二手车交易的服务链条较长,成交的关键更在于产品体验与服务承接能力的优劣。瓜子二手车没有以与事实不符的广告方式博取眼球的利益驱动,也没有以此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或获取不正当竞争利益。

    NBD汽车了解到,瓜子二手车已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行政复议,但最终是否需要支付1250万元罚款,还需等待最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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