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对2017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整个报告共包含二十三个专题,其中专题十二是《加密资产相关领域风险及防范》,专门讨论了我国加密货币领域的风险及政策建议等问题。
每经记者 向江林 每经实习记者 刘永生 每经实习编辑 廖丹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对2017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整个报告共包含二十三个专题,其中专题十二是《加密资产相关领域风险及防范》,专门讨论了我国加密货币领域的风险及政策建议等问题。
报告指出,在互联网与传统产业加速融合的背景下,以区块链为代表的分布式记账技术迅猛发展。作为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之一,比特币、以太币等加密资产受到广泛关注,并催生了众多加密资产交易平台,以及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ICO)等新型融资模式。
据有关统计,2013年末全球加密资产有66种,2016年末为644种,至2017年末已达1 335种。2013年末,全球加密资产市值约100亿美元,至2016年末为161亿美元,但到2017年末,其总市值暴涨至5729亿美元,呈高度泡沫化趋势,且波动巨大;截至2018年4月末,全球的加密资产交易平台已超过10 000个。
随着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兴起,加密资产无序发展导致整个市场投机色彩浓厚,给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带来便利,欺诈发行、庄家控盘等问题频出,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世界各国都在探索对加密资产的监管,我国从2013年来就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公告,并开展了相关的清理整顿。
在政策建议方面,报告指出,首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清理整治力度,继续采取多种手段,对新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引导资金回归实体经济;其次,加强国内监管协调,发挥部门合力,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落实功能监管要求;再次,持续做好投资者保护与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明确揭示风险,强调风险自担;最后,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应对监管挑战。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肖飒说:“如果‘加密资产’可以定性为‘虚拟财产’,我国法律相对宽容,并不禁止中国公民持有虚拟财产。但是,如果从事ICO或变相ICO,则属于违法行为,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法律可能不会改变对ICO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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