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通知书》称,德邦证券在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承销过程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每经记者 王小璟 每经编辑 王可然
近日,德邦证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8323号)。
《调查通知书》称,德邦证券在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建设)债券承销过程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德邦证券表示,公司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调查工作。
2017年8月14日,15五洋债回售过程中构成实质性违约,并触发15五洋02交叉违约,累计违约规模13.6亿元。
在今年7月份,证监会完成了对五洋建设涉嫌欺诈发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违法一案的听证和复核程序,对五洋建设及20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五洋建设的处罚,成为证监会开出的首张债券欺诈发行罚单。
证监会当时表示,对五洋建设本次违法行为提供中介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如存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惩。
此后,在7月12日,上海证监局公布了对五洋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证监局认为,德邦证券合规管控的有效性存在不足。债券承销业务、子公司管控等先后出现合规风险,已影响公司的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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