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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发布对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最强版”支持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8-10 17:10

    此次,湖北省金融办(上市办)发布的针对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的支持政策里,除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激励要素外,还包括相关企业享受“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对须进行行政处罚的事项依法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各级部门行政处罚决定要事先通报省上市办等要求。

    每经记者 吴治邦    每经编辑 宋思艰    

    8月9日,《长江日报》融媒体报道了湖北省政府金融办(上市办)对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上市服务最强版”支持措施。

    这个措施强到了什么程度?强到了“对须进行行政处罚的事项,依法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的程度。

    ▲长江日报融媒体关于湖北省金融办“打造上市服务最强版”的报道  来源:长江日报官网截图

    曾提“上市公司倍增计划”

    湖北省的2017年GDP增速继续在中部居于前列。在2018年初的湖北省两会上,湖北省提出了系列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目标及举措,其中较为引人注目就包括上市公司倍增计划。按照官方口径,在湖北省2018年两会召开之时,湖北有97家上市公司,而五年上市企业翻一倍,意味着到2022年底,湖北地区上市公司数量将接近200家。

    数据显示,2018年开年以来,湖北IPO过会企业数量有回暖迹象,先后有武汉锐科光纤激光股份公司、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过会。

    记者注意到,为鼓励企业积极上市,湖北省还加大了对上市企业的直接奖励力度,对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省政府奖励400万元;对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省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湖北省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湖北的,省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此外,在政府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加大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方面,也对上市企业给予支持。

    据当地媒体《楚天都市报》报道,从2018年起,湖北省政府还将推进把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市、州、县政府和省直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

    支持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政策引热议

    此次,湖北省金融办(上市办)发布的针对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的支持政策里,除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激励要素外,还包括相关企业享受“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对须进行行政处罚的事项依法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各级部门行政处罚决定要事先通报省上市办等要求。

    ▲湖北省金融办对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的重点扶持政策 来源:长江日报官网截图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拟上市企业在最近36个月内不得有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不得有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一位关注资本市场的法律人士表示,其个人认为,“上述政策无疑是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进行了针对性应对,减少(企业)上会被否决的风险。”该人士进一步表示,这虽然对促进当地上市公司数量增加有帮助,但在是否有违市场公平诚信原则方面,存在一定的争议。

    武汉科技大学董登新教授认为,拟上市企业本身就应该是优秀的企业,他个人认为,不能因为上市而对相关企业放松要求,“开绿灯”对其他企业有欠公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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