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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亚迪回应“假冒事件”:上海比亚迪确实存在,但李娟并非该公司员工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7-15 20:01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每经记者 骆一帆 每经编辑 杨翼

    随着关键人物李娟被公安机关控制,比亚迪“假冒事件”真相究竟是什么,正受到业内高度关注。

    7月12日,比亚迪官方微博发布一则《关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表示李娟冒用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身份,伪造比亚迪多枚印章,以比亚迪名义,与多家单位及机构展开广告宣传类合作。该声明强调,对于上述事情比亚迪均不知情,也与比亚迪无关。

    据了解,比亚迪声明提到的“假冒事件”是从2017年5月起发生的。该声明称,“2017年5月,李娟使用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以自有资源(广告及活动)试用及免费使用为切入点,主动与比亚迪联系并开展免费广告宣传。2018年4月,李娟使用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以资源赠送及优惠价格的方式,推进比亚迪与阿森纳足球俱乐部之间的广告宣传。”

    此声明一出,与该事件相关的广告供应商开始担心前期垫付的广告费用可能会打水漂,纷纷向比亚迪“开炮”。涉事广告供应商之一的上海竞智广告便在其官方微信发文称,上海竞智广告对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的服务始于2016年,距今已有3年,且涉及此事件的广告供应商多达数十家,被拖欠的广告费用高达11亿元,如此漫长的时间加上如此庞大的广告费用,比亚迪方面不可能不知情。

    对此,比亚迪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可以肯定的是,李娟并非比亚迪员工。“我们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具体情况要等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出来才能知道。”

    该比亚迪负责人还进一步向记者解释称,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确实存在,但李娟并非该公司员工,所以李娟对广告供应商称其代表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自然并非事实。

    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发现,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3年4月14日,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及附件,电动汽车及附件,摩托车及附件制造、加工、销售、研发等。大股东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0%,剩下10%的股份同样由比亚迪关联企业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持有,法人代表为比亚迪掌门人王传福。

    业内有分析认为,李娟已成为解开事件疑团的关键。比亚迪方面认为,李娟并非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的员工,因此对她与其他广告供应商所开展的活动不予认可;而广告供应商则认为,李娟是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的高管,代表比亚迪与供应商们进行广告业务洽谈。

    根据比亚迪的公告,李娟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在此事件中其身份究竟是什么,可能要等公安机关调查完毕后才能水落石出。

    一位比亚迪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比亚迪与阿森纳合作的项目确实存在,他也参与过该项目的评估,但项目前期如何导入?与李娟又有什么关系?就不清楚了。

    对于广告供应商来说,由于前期垫付费用所产生的亏空是实实在在的,而比亚迪方面确实也享受到了品牌宣传的成果,在此背景下,11亿元的广告亏空,究竟最后该由李娟承担还是由比亚迪来负责,《每日经济新闻》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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