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胥帅:常山药业高管读秒减持涉嫌违规 有三大疑点待解释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5-22 00:42

    胥帅

    “1.4亿中国人患有ED(勃起功能障碍,俗称‘阳痿’),背后潜在市场达百亿元级”……常山药业因为在公告中披露了这组未经核实的数据,公司两日股价涨幅超20%。然而,就在5月17日,常山药业4位高管合计减持公司股票套现金额高达8764万元。巧合的是,5月18日,即公告发布的第3天,正是其中3位高管减持计划到期前的最后一日。值得一提的是,一位高管甚至出现超额减持的情况。

    一方面,常山药业“吹牛不上税”,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从券商研报中随意摘录数据,为公司产品画出“百亿元”市场规模的美好蓝图。

    另一方面,借利好“东风”股价大涨之际,常山药业的4名高管及亲属却“读秒”减持套现,一天之内赚得盆满钵满。那些看着利好买入,憧憬着百亿元市场规模的散户不禁感叹,这又是一出“老乡别走”的戏码。

    正义并未迟到,常山药业因信息披露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日前深交所已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违规处分程序,其中公司高管高树华、丁建文、黄国盛在公司披露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减持,涉嫌违反相关规定。虽然对常山药业高管的处罚已是板上钉钉,然而这一场吊诡的资本市场大戏背后,还有隐藏的谜题尚未浮出水面。

    第一大疑点,从上述高管的减持预披露时间和实际减持的时间来看,高树华、丁建文、黄国盛3人具有高度的行为一致性。

    在2017年10月28日,丁建文、黄国胜、高树华便同时披露减持计划,3人的减持时间均为公告之日(2017年10月28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而5月18日则是3人减持计划到期前的最后一日。巧合的是,从2月22日披露的高管减持股份进展来看,3人并未有任何减持行为。而更为巧合的是,3人均是在5月17日这一天“读秒”减持。一位董事长、一位董事、一位副总经理,这3位常山药业最“位高权重”的人,他们在减持一事上达成极高的默契,这不得不让人心生疑窦。

    第二大疑点则是“龙虎榜”所透露的卖方数据。

    由于5月17日的股票交易情况达到上“龙虎榜”的条件,常山药业的五大主力卖出席位也被公告天下。在这其中,就有3家卖方营业部来自石家庄市,而这个河北省省会城市恰好也是常山药业的办公所在地。这3家卖方营业部分别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路证券营业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体育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5月17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路证券营业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体育南大街证券营业部分别卖出了7438.01万元、3573.63万元、2793.92万元,合计卖出了1.38亿元的股票。不难发现,相比常山药业高管套现的8764万元,龙虎榜上述3家的卖出总额实际上超出了50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5月16日,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路证券营业部就已卖出了1353.68万元的股票。那么,在常山药业上述高管减持的同一天,哪路神秘人士借由石家庄市的券商通道,抛售了市值达5000万元的股票?

    第三大疑点则是公司副总经理黄国胜的减持数量已超出减持计划披露的数量。

    黄国胜自己表示,意识到错误,会将超额减持部分的收益上缴公司。事实上,上市公司高管误操作将收益上缴上市公司的案例并不新鲜。而这也暴露出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谁能监督并确保相关的投资收益已归于上市公司,或者谁又能监督这部分投资收益不会“左手进右手出”,再经上市公司渠道回流到高管腰包?

    然而上述疑点尚未查实,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我们无法判断常山药业高管是否具有主观故意,精心设计出这一幕闹剧。而这些疑点唯有交给监管部门调查,投资者们只得耐心等待水落石出。

    不过,常山药业高管的违规减持行为的确是一个不容抵赖的事实。尽管最近几年,监管部门已出台多个涉及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的法律法规,包括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然而相关“套路式减持”等违规减持行为依旧存在。归根结底,信息披露不完善、违法成本低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大重要原因。譬如在今年3月,天奇股份实控人黄伟兴违规减持4.47亿元,最后罚款只有944万元。

    根据《证券法》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违反以上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比上千万元、上亿元的违规减持收益,几十万元的罚款实在是毛毛雨,很难对上市公司高管的违规减持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如果能提高违法成本,重拳打击,相信上市公司高管的违规减持行为也会越来越少。

    (作者为财经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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