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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业开放提速!高层发声不到1个月,三外资机构递交申请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5-02 22:26

    金融业开放作为两会期间确定的重大议题,央行行长易纲也曾在2018博鳌亚洲论坛上列出具体举措,如今仅仅过去一个月时间,这些举措就已经在一步步付诸实践。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于今日分别收到了一家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和一家外资征信机构在境内开展相关业务的申请。这意味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已经踏上了新的征程。

    此外,据新华社消息,瑞士银行已正式成为首家在中国内地申请控股证券公司的外资机构。

    每经编辑 王晓波    

    图片来源:摄图网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5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收到了世界第一公司(WORLD FIRST)关于申请支付业务许可的来函,这意味着,第一家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已经迈出了进入中国市场的第一步。

    此外,益博睿征信(北京)有限公司已于5月2日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递交在中国境内开展企业征信业务的备案申请。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已正式受理其申请,并将依法办理备案。益博睿征信(北京)有限公司是英国征信跨国集团公司益博睿(Experian)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

    同一天内接连发生的两件大事,意味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已经踏上了新的征程。

    高层发声后,金融业开放进入加速阶段

    资料图(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今年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业界认为,这些大力度举措标志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正在进入全新阶段,必将助推我国金融业做大做强。

    4月10日,在2018博鳌亚洲论坛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谈及金融业开放时表示,去年年底宣布的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要确保落地,同时要加大开放力度,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

    4月11日,新任央行行长易纲在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核心内容用“三个原则、十二大举措、两个时间点”进行了概括。

    三大原则即:一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三是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

    根据习主席所说的落实开放措施“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精神,易纲分别列出了将在未来几个月和年底前落实的十二项措施。

    易纲强调,此前宣布的各项开放措施均在顺利推进,我们已经放开了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放宽了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的限制,对外商投资征信机构实行国民待遇。

    易纲还指出,为促进金融业开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我们还将做好配套措施,在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在放宽外资准入和业务范围的时候,依然要按照相关法规对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通过加强金融监管,我们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在高层话音落下不到一个月,两家外资机构就已经递交在境内开展业务的申请,金融业开放的速度超乎想象。

    第三方支付和征信领域:已做好迎接外资的准备

    支付行业来说,近日发布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指出,我国支付服务参与者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1600多亿笔,金额3750多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59%和1.97%,非现金支付交易趋于高频小额化。

    此外,2017年国内银行机构处理移动支付业务375.52亿笔,金额202.9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6.06%和28.80%。第三方支付机构处理移动支付业务2392.62亿笔,金额105.1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6.53%和106.06%。

    可以看出,支付服务的市场规模仍处在稳定增长阶段,伴随着市场规模的增长以及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外资机构表示希望进入我国支付服务市场。

    虽然外资机构的介入也可以增加行业内的竞争,但是由于以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为代表的内资机构已经拥有了相当规模的用户体量,外资机构进入也面临极大的挑战。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再从征信领域来看,据联合征信研究数据显示,目前,央行征信系统在覆盖个人和企业的数量上一直维持着增长势头,从2015年4月的8.64亿自然人、2068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增加到2017年5月的9.26亿自然人、2371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中国大陆将近14亿人,企业及其他组织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征信系统覆盖范围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从监管来看,2013年国务院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对整个征信行业做出了纲领性的规定,明确了监管部门、监管模式、参与者权力与义务等诸多内容。此后的《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征信业管理文件都是对该条例的细化。

    特别是2016年密集发布了《外商投资征信机构的有关事宜》等四个文件后,监管政策的拼图已经大致完整。

    2017年5月12日,商务部、财政部发布《中美经济合作百日计划早期收获》。第五条指出,中方将在2017年7月16日前允许在华外资全资金融服务公司提供信用评级服务,并开始申请征信许可程序。

    这意味着,不管是从市场规模,还是政策应对,征信领域已经完全做好了迎接外资机构的准备。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国证券报、央行网站、每经Ap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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