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央企利润同比增加650.7亿元,增长20.9%。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关于央企薪酬改革的提问时指出,下一步,会对工资总额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完全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董事会自主决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4月1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中央企业2018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
彭华岗表示,央企一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4万亿元,同比增长8.7%;3月份当月实现营业收入2.4万亿元,同比增长2.8%。其中,有18家企业收入增幅超过20%,41家企业收入增幅超过10%。电力、煤炭、机械、商贸等企业收入增速较快,石油石化、建筑、交通运输等企业收入增长平稳。
一季度央企度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770.6亿元,同比增加650.7亿元,增长20.9%。一季度中央企业累计上交税费5870.3亿元,同比增长10.6%,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3.1百分点。
56家企业上交税费增速超过10%,煤炭、交通运输等行业上交税费增幅超过20%;石油石化、矿业、电力、商贸等行业上交税费增幅超过15%。
在发布会上,有媒体记者问到,“今年进行的中央企业薪酬制度改革会不会因为效益提升而普遍提高员工的薪酬?”
彭华岗表示,下一步,会对工资总额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完全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董事会自主决定。对于商业二类企业或者公益类企业,要把工资总额的企业内部分配权真正交给企业。对于商业二类企业或者公益类企业,工资总额会实现核准制的管理。企业的情况不一样,管理方法也不一样,即便是商业二类企业集团下面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方式也会不一样,就是要把工资总额的企业内部分配权真正交给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国网、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