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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人病危救不救?医生“擅自”救人失败谁担责?最高院院长建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3-11 08:38

    医患关系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据一份调查显示,在医生家长中,有45%不愿意子女从医。其中,“事故责任划分”一直都是医患之间难以解决的矛盾话题。在昨日(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河南团全会上提了一个意见:医院在紧急情况下,可不征求病人家属同意(实施抢救),经过医院院长同意后,医院救死扶伤可免责。

    每经编辑 秦勇

    医生,是备受世人尊敬的职业,他们救死扶伤的天职,赋予许多人第二次生命。

    但在1月份的一项调查结果中显示,在医生家长中,有45%不愿意子女从医,其中,14%绝对不希望子女从医——医生对于自己职业的忧虑,除了收入待遇、工作时长,还和医患关系有关。

    而“事故责任划分”一直以来都是医患之间难以解决的矛盾话题。昨天(3月10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一则意见,获得许多网友的支持:

    到底是什么意见呢?跟着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往下看。

    最高院提意见:医院救死扶伤可免责

    据@北京青年报 消息,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河南团全会上,谈及发生于去年的一起产妇跳楼事件时表示,最高法院回应社会关切,提出了一个意见:

    医院在紧急情况下,可不征求病人家属同意(实施抢救),经过医院院长同意后,医院救死扶伤可免责。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图片来源: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周强说的案例,就是2017年8月,名为马某某的一名产妇在待产时,从医院五楼坠亡的事件。事发后,医院方面称,由于家属多次拒绝剖宫产,最终导致产妇难忍疼痛跳楼。但产妇家属却表示,曾向医生多次提出剖宫产被拒绝。

    此次事件的焦点在于,产妇在生产过程中,选择剖宫产还是顺产,到底谁有决定权?

    央视新闻报道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是家属还是医院,都无权违背产妇意愿作出决定,否则就是违反民法的行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也认为,医生应该提供详细的科学分析,把利弊告知患者,由患者做出自己的选择。

    那么,在产妇的实际生产过程中,医生们又是怎样权衡利弊,最终做出判断的呢?对此,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产科主任赵扬玉表示,医生会综合考虑哪种方式对孕妇和新生儿最好。如果孕妇一要求做剖宫产,医生就满足的话,这其实是一种缺乏责任意识的行为。

    医患应相互信任

    其实,早在2010年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中,就已经明确了医疗损害的相关责任。据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查阅资料发现,《侵权责任法》在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中明确指出: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在实施医疗措施前,要做两件事,第一,医生说明情况;第二,需要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书面签字。

    那要是遇到患者家属不在、患者又生命垂危的情况怎么办呢?

    《侵权责任法》中又给了这样一条说明: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授权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也就是说,遇到非常紧急的情况,无法取得亲属意见时,都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当患者家属不配合治疗,造成患者病情加重、治疗不及时的,这个“锅”应该谁来背呢?

    ▲图片来源:摄图网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同时《侵权责任法》中还强调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据中国青年报报道,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首席专家凌锋在答记者问时介绍,医患之间并不是供需关系,患者到医院来,是求医不是买医,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一些医生在谈论自己过去的一些失误时泪流满面,医生尽心尽力,也希望全社会理解医生工作的过程,医患应该相互信任,医生是值得关注和信任的。

    ▲图片来源:摄图网

    看病不是“花钱买服务”

    的确,医生是不允许犯错的行业,医患关系紧张更会将医生变为高危职业。

    在百度搜索中输入“医闹”会出现近300万条记录,除了对医生进行威胁、辱骂和摆放花圈等精神和语言攻击之外,更有对医生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

    但根据2018年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医患关系总体出现了好转:

    34%的医师从未经历过暴力伤医事件,而经历过的医师认为,51%是偶尔的语言暴力。而2014年的调查显示,仅有27.14%的医师未遭受过暴力事件。广大医师对政府出台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政策措施都给予肯定,但个别地方政府执行不到位。

    据央视新闻报道,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医学部党委书记刘玉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很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不愿意学医,但是,中华民族的健康乃至生命如果不托付给一流的人才,能放心吗?

    他表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一个世界难题,主要问题来自三个方面:

    第一,有限度的财力程度和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的矛盾,财政的增长永远赶不上期望值的增加,对医疗来说,钱永远不够用;

    第二,社会评价和个体感受之间是有差异的,实际上中国是优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但老百姓看病时还是有难题,希望大家多一点信任,少一点急躁;

    第三,人力资源保障、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问题,要在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吸引优秀的人员来学医。

    北京协和医学院生命伦理学博士张迪在澎湃新闻问吧里面表示,

    如果我们把医疗简单的归为第三产业(并没有贬低的含义)就会让公众有这样的想法“花钱买服务,花钱就应当治好病,花钱就应当起死回生”。

    但正如美国生命伦理学家佩里格利诺(Edmund D.Pellegrino)所言:医学居于科学与人文之间,并且非二者中的任何一方,而是包含了双方的许多特性。医学是最人文的科学,最经验的艺术,并且是最科学的人文。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国青年报、央视新闻、澎湃新闻、北京青年报、《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侵权责任法》等

    每经编辑:汤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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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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