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董峻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从2015年推进至今,这项改革给农民带来哪些收益?农村集体经济得到怎样发展?下一步改革又将有什么大动作?记者日前对此进行了采访。
据农业部调查,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规模庞大,目前账面资产总额3.1万亿元,村均555.4万元。其中东部地区资产总额2.36万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6.1%。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资产如果不盘活整合,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和完善集体资产的治理体系,让农民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为探索改革路径,积累改革经验,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2015年确定在全国29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到2017年底结束。2017年,农业部联合中央农办又确定了100个县、市、区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试点周期两年。
通过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提高农村各类资源要素配置和利用效率,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从各地实践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给集体和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形成了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目前,全国已有6.7万村和6万个组完成了改革,量化集体资产8528亿元,累计股金分红2840亿元。
河南济源市王屋镇柏木洼村,在改革中清查出集体账面资产2000多万元。村党支部书记张树杰说,当了几十年村支书,村里究竟有多少资产、归谁所有,谁也说不清。通过这次改革,终于知道村里有多少钱、多少地、多少房子了。
对村集体资产开展清产核资,正是改革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集体家底,明确了产权归属,有效防止了集体资产被平调、侵占。
除了清产核资,改革还在以下几方面发力:
确认成员身份——各村组大都建立了成员名册,并在县乡主管部门备案,有些还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通过确认成员身份,厘清了集体成员边界,集体成员与社区内其他居民之间的权利关系进一步明晰。
发展股份合作——各试点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盘活了集体资产。
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各试点县均指导改革后的村(组)成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清了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规范了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创新了乡村治理机制。
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各地积极开展占有权、收益权试点,有条件开展有偿退出权、继承权试点;慎重开展抵押权、担保权试点。通过完善股权权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融资难问题。
今年,这项改革的试点从129个扩大到300个。同时,还将选择5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地市和个别省开展整省整市试点,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扩大改革覆盖面,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
目前,各地试点正在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根据中央要求,这项工作从2017年开始、到2019年底要基本完成。为确保按期“交卷”,今年一季度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将召开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全面动员部署。
在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方面,农业部将继续指导各地探索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促进农村各类要素有序流转;抓紧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地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
在健全完善法律政策方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拟定支持改革的税收、财政、金融、用地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清理废除各种阻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调研和条文草拟工作。
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改革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发挥好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