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北京将推出一批最长使用年限20年土地

    北京日报旗下微信号“新钱粮胡同” 2018-01-12 12:10

    北京将在19个重点区域中启动“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和土地年租制”,除了极特殊情况,土地流转年限缩短到20年以内。据悉,此举是为了给一些北京市正大力推广的产业发展提供保障,例如高精尖产业,该项政策将率先在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产业园区试点。

    说到土地使用年限,您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什么?

    是住宅70年“产权”,还是“50年产权”的商业办公?或者是“50年产权”的工业科研用地?

    所谓的几十年“产权”,说的都是土地流转之后的使用年限。而在这个领域,北京首次破冰,将推出一批最长年限20年的土地!

    过一会儿,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全文就将挂网,对外界公开全文。其中,北京将在19个重点区域中启动“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和土地年租制”,除了极特殊情况,土地流转年限缩短到20年以内!

    新钱粮胡同给您打听了,负责起草这份文件的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说,这是为了控制和降低土地使用成本,为一些北京市正在大力推广的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什么产业呢?自然是高精尖。

    一家高精尖企业在入驻园区时,可以采取租地或者买地、租房屋的方式进驻。

    如果要买地,在新政下,从原来的50年缩短到出让年限最长为20年。

    据钱粮君了解,这份《意见》将率先在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产业园区试点。

    说到拿地,自然有人会琢磨怎么盖房怎么当“开发商”挣钱。北京这些违规的“科改住”、“商改住”产品,都是开发商拿了本来应该用于科研、产业、商业的地,稀里糊涂按居住类房源做了卖钱,也糊弄了不少市民。

    去年本市发布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新政中,就有纠正“商改住”、“科改住”的多道文件和行动。

    那么,土地流转年限缩短到20年以后,拿地的企业成本再次降低了,他们会不会把这些地块拿去炒房呢?

    “我们从制度上,严防出现投机炒卖房屋和土地行为。”相关负责人说。

    首先,要拿到这些地,这些企业得是“高精尖”企业。

    其次,这些地块,都处在国务院、市政府认定的19个园区内(名单附后),都是杠杠的好位置啊!

    第三,拿地之前,区政府、亦庄管委会还要明确每个园区的企业准入条件,明确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产出效率、创新能力、节能环保等要求,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

    也就是说,只有符合规则的高精尖企业才能入园。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实现职住平衡、产城融合,产业园区可安排建筑规模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15%的配套设施。

    此前,本市科研用地、工业用地范围,都出现过“科改住”、企业以发展产业之名拿地之后却摇身变成“包租公”、盖房散租甚至散售等现象。

    在新版《意见》中,对这些不法行为设置了防火墙。

    其中,为了保证产业用地用于高精尖项目,各区政府、亦庄管委会将组织入园企业按照准入条件作出书面承诺、与入园企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作为用地合同的附件。

    “《意见》中写明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相关负责人说。

    那如果拿地企业自己玩儿不转,租给别的企业盈利呢?也不行。

    如果有企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区政府、亦庄管委会组织等相关部门就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履约监管协议书进行处置;情节严重的,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承租土地。

    他还表示,各区政府、亦庄管委会要定期对产业项目准入、运营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公开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违反合同的失信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将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资格。

    钱粮君感叹,这次是来真的了!钱粮君这就给您送上相关园区名单!

    ------------------------------------------------------

    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

    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

    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北京良乡经济开发区、北京房山工业园区、

    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北京永乐经济开发区、北京临空经济核心区、

    北京顺义科技创新产业功能区、北京昌平小汤山工业园区、

    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北京兴谷经济开发区、

    北京马坊工业园区、北京雁栖经济开发区、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

    北京延庆经济开发区、北京八达岭经济开发区

    材料来源: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北京市发改委

    作者 耿诺

    上一篇

    海关统计的进出口数据是否准确?海关总署回应

    下一篇

    又是“一箭双星”! 我国成功发射第26、27颗北斗导航卫星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