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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层加强基金分红合规管理:大比例分红、分红前后资金持有期或成重点

    中国基金报 2017-12-24 21:55

    基金分红中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今年受到严格监管。据悉,目前部分公司透露监管层加强基金分红合规管理,尤其对大比例分红、分红前后资金持有期等提出要求。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层加强对基金分红避税行为进行监管,进一步加强基金合规运作,未来机构资金在基金分红前短期进入然后迅速撤出以避税之路被“堵上”。

    基金密集年度分红常常是岁末年初的例盘菜,然而基金分红中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今年受到严格监管。据中国基金报记者获悉,目前部分公司透露监管层加强基金分红合规管理,尤其对大比例分红、分红前后资金持有期等提出要求。

    上周末发布的最新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严防滥用政策分红加强基金合规管理》也显示,对四家公司通过公募基金分红帮助客户不当避税的情况进行处罚,采取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及审核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出监管层重拳整治基金的分红不当行为。未来机构资金在基金分红前短期进入然后迅速撤出以避税这条路被彻底“堵上”。

    年底严控大比例分红

    “12月份监管层也加强了大比例分红的监管。”据一家基金公司市场人士表示,该公司在12月中下旬收到关于规范基金分红行为的指令。他表示,指令主要是针对两方面,第一是严控基金大比例分红,分红比例不宜超过10%;第二是对基金分红前后资金进出进行规范,最好分红前进来资金持有3个月以上。据悉,近期该公司一直按照这一口径规范分红行为。

    而中国基金报记者从另一家基金公司人士处也了解到,目前该公司也在按照基金分红比例不超过10%以上的要求在执行,不过对分红前后的持有时间未听说相关要求。

    “今年监管层对基金分红一直都有相关要求,大比例分红是按照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我们公司也在按照不超过10%这一口径在执行,对基金分红非常谨慎。”据另一家基金公司人士也表示,该公司一直对基金分红上较为谨慎,严格监控基金分红前后资金量,严禁资金短期进出。

    此外,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还获悉,其实今年监管层就基金分红不当现象进行过相关要求,借道基金分红避税现象由来已久且一度较为普遍,也受到监管部门的注意。因此今年总体上基金公司对于明显的借道基金分红避税的行为都比较谨慎,风控严格的公司都不会有类似行动,“各家内部控制把握尺度略有不同,但是基本都严格控制”。

    而且,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新规对持有期限7天以下的投资者加收惩罚性赎回费,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机构短期借道分红基金的热情。据悉,此前业内还传出可能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进一步规范,短期持有者将不再享受基金分红避税红利。

    重拳监管分红不当行为

    实际上,监管层今年重拳整治公募基金分红不当行为。据日前发布的《严防滥用政策分红加强基金合规管理》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显示,对四家公司通过公募基金分红帮助客户不当避税的情况进行处罚,并对基金分红提出了四点规范要求。

    据通报显示,公募基金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以来,整体效果良好,对促进公募基金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一段时间以来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据悉4家公司分红信息管控不当,致部分机构客户在分红公告日前大额申购、权益登记日后大额赎回,快进快出,利用基金分红不当避税,同时也对基金投资行为造成了扰动。对此,依照相关法规,将严肃问责机构及人员,对4家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整改期间(3-6个月)暂停受理及审核,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直接责任人员、分管高管、总经理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监管层还提出四大要求:第一是建立健全基金分红信息管控机制。公司相关制度应明确基金分红流程及相关岗位职责,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应指定一名公司高管具体负责基金分红管理。尤其是严禁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分红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第二是严格规范基金分红行为。结合基金投资组合运作情况及市场状况,依公司制度规定的程序审慎作出分红决策。其中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分红公告日至权益登记日之间的时间间隔,除法律法规、相关规则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

    第三则是,审慎办理基金分红敏感期间大额资金的申购赎回业务。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基金分红决议通过日起至权益登记日期间,原则上暂停办理机构投资者的大额资金申购。加强对基金大比例分红(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分红金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行为的监测与分析,在大比例分红发布公告日后2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所在地证监局提交大比例分红事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分红原因、分红公告日前后15个工作日内机构投资者申购赎回情况、基金投资指标合规情况等说明,并在公司监察稽核年度报告中作汇总分析说明。

    第四,持续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各基金管理人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负责,依法合规实施基金分红,切实防范滥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层加强对基金分红避税行为进行监管,进一步加强基金合规运作,未来机构资金在基金分红前短期进入然后迅速撤出以避税之路被“堵上”。

    来源:中国基金报(ID:chinafundnews)

    记者: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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