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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连续5年超4% 一半以上用于义务教育

    每日经济新闻 2017-12-23 14:21

    2016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31396亿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80.7%,占GDP比例达4.22%,自2012年以来连续5年保持在4%以上。从教育经费结构来看,财政性教育经费向义务教育、中西部地区等方面倾斜。

    每经编辑 周程程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陈星

    12月23日,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国家财政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12~2016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包括财政性教育经费和非财政性教育经费)累计接近17万亿元,其中2016年达到38888亿元,是2012年的1.36倍,年均增长7.9%。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性教育经费一半以上用于义务教育,体现了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用于义务教育16583亿元,占52.8%。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超8成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居主导地位。

    报告中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等)31396亿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80.7%,占GDP比例达4.22%,自2012年以来连续5年保持在4%以上。

    肖捷表示,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28073亿元,是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主渠道,是一般公共预算的第一大支出,占比达到15%。此外,非财政性教育经费成为重要补充。2016年,全国非财政性教育经费7492亿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19.3%。

    从教育经费结构来看,财政性教育经费向义务教育、中西部地区等方面倾斜。

    例如,肖捷指出,财政性教育经费一半以上用于中西部地区,并向农村倾斜。从区域看,中央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以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

    数据显示,2016年,中央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84%左右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中,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11718亿元、8813亿元和8329亿元,中西部地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国(不含中央本级)的比重约60%。

    此外,财政性教育经费一半以上用于教师工资福利和学生资助。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4%

    通过财政教育资金、税收等政策的支持引导,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肖捷表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教育服务党和国家战略全局能力显著增强。教育公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孩子有了更好的就学条件和更多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机会。

    其中,在教育发展水平上,报告显示,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入学(园)率均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7.4%,比2012年提高12.9个百分点。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4%。

    值得注意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4%,比2012年提高1.6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5%,比2012年提高2.5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2.7%,比2012年提高12.7个百分点。

    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潜力可挖

    取得成效的同时,肖捷还指出,财政教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也面临不少挑战,主要是:教育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差距仍然较大,农村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尚需强化,需要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一些深层次的教育体制机制问题需要系统破解,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以及转移支付制度也尚需改革完善。

    报告还指出,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还不够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机制有待按照标准科学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并逐步实现规范化和法治化,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财政管理仍需加强,有的地方和学校重投入、轻管理、轻绩效,存在损失浪费、违法违纪等问题。

    对此,在下一步的工作部署上,肖捷表示,坚持优先发展,继续把教育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予以保障,着力完善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坚持突出重点,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着力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坚持深化改革,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着力破除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资金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其中,关于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方面,肖捷指出,积极吸引社会力量投入。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落实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好各项财税政策措施,拓宽教育投入渠道,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调动各方投入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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