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莎普爱思复牌后一字跌停,报19.89元。
12月16日,莎普爱思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和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司已于2016年启动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浙江省食药监局的相关规定,实施和推进一致性评价工作。
莎普爱思称,经自查,公司广告符合药品广告审查发布的相关规定,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相应广告内容一致,未因广告发布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不过,与最新的要求不符,公司主动提出自2017年12月12日起暂停发布已审批的广告。
公司未出现生产停产、销售受限的情况,但是公司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销售和生产受到了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