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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煤改气”要有规划地推进 防止出现气荒

    中国新闻网 2017-12-14 17:46

    中国国家能源局14日发文指出,各地发改委(能源局)要严格遵循“‘煤改气’要多方开拓气源,提高管道输送能力,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规划地推进,防止出现气荒”,要求地方各级供气企业、城镇燃气公司严格履行供气协议,冬季保供期间需增供的要提前制定计划,并与上游供气商协调一致,确保安全平稳用气。

    中国国家能源局14日发文指出,各地发改委(能源局)要严格遵循“‘煤改气’要多方开拓气源,提高管道输送能力,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规划地推进,防止出现气荒”的原则,督促各级供气企业、城镇燃气公司与上游供气商签订“煤改气”供气协议,制定“煤改气”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有序推进“煤改气”。

    国家能源局同时要求各地发改委(能源局)督促地方各级供气企业、城镇燃气公司严格履行供气协议,冬季保供期间需增供的要提前制定计划,并与上游供气商协调一致,确保安全平稳用气。

    国家能源局是在“关于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中作上述表态的。

    国家能源局要求,各地发改委(能源局)要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及时解决供暖保障工作中的关键问题,齐心协力完成2017-2018年采暖季民生供暖保障任务。既要大力提升供暖清洁率,又要千方百计保障城乡居民温暖过冬。

    国家能源局在通知中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主要供气企业要按计划做好气源供应,并表示鼓励综合利用非常规天然气、煤层气支持清洁供暖。

    国家能源局要求,加快建设已纳入规划的长输管道和LNG接收站,加快中俄东线、进口LNG等气源引进和建设步伐,推进全国长输管道互联互通。各地要抓紧落实《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提升应急储气能力。

    国家能源局还表示,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方式多样、经济适用的清洁供暖模式,尽可能替代散烧煤。研究建立农村供暖管理机制,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对于偏远山区等暂时不能通过清洁供暖替代散烧煤供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方式替代散烧煤。

    国家能源局要求,各地要做好清洁供暖热源应急储备。根据采暖季供暖保障工作实际需要,在存在供暖缺口且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供暖等供暖方式不能满足清洁取暖需求的情况下,对于未列入投产计划、已建成并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开工条件完备的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可作为应急储备电源向外供热,保障民生采暖的应急需求,但原则上不计入当年煤电投产装机规模。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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