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完成后,鼎龙股份持股比例降为36.32%,退出第一大股东地位,龙翔新材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此外,鼎龙股份还表示,未来或将进一步调整及出让部分龙翔新材股权。而这与此前的控股态度截然相反。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张明双
每经记者 张明双 每经实习编辑 任芷霓
鼎龙股份(300054,SZ)12月12日公告称,拟将控股持有的新三板公司龙翔新材(871454,OC)18%的股权(对应900万元出资)以6600万元价格出让,交易完成后持股比例下降为36.32%,这也意味着其不再是龙翔新材的控股股东,龙翔新材也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鼎龙股份对龙翔新材的控股权则颇为在意,此番放弃控股地位的原因也尚待探究。
记者注意到,龙翔新材总股本为5000万股,鼎龙股份拟出让的18%股权对应900万股,这部分股份刚刚解禁。根据龙翔新材公告,11月30日,公司部分股票解除限售,其中鼎龙股份解禁数量为905万股。
仅数日后,鼎龙股份就决定出让900万股。交易完成后,鼎龙股份持股比例降为36.32%,退出第一大股东地位,龙翔新材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此外,鼎龙股份还表示,未来或将进一步调整及出让部分龙翔新材股权。
也就是说,鼎龙股份放弃了龙翔新材的控股权。而这与此前的控股态度截然相反。
去年9月份,龙翔新材(前称龙翔化工)核心员工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对龙翔新材进行增资及受让部分股权实现持股,这一事项完成后,龙翔新材监事杨彦青和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股比例将超过鼎龙股份。为稳定控股股东地位,鼎龙股份在同意上述事项的同时,受让杨彦青持有的5%股权,将持股比例提升至54.32%。
鼎龙股份坚持控股龙翔新材的目的可以理解。2016年报显示,鼎龙股份目前的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为激光打印快印通用耗材产业,以彩色聚合碳粉、耗材芯片、显影辊产品为核心。而龙翔新材主营的有机颜料便是彩色聚合碳粉的上游原材料。
鼎龙股份早在2011年开始投资龙翔新材,并数次增资以保障控制权。2011年,鼎龙股份使用超募资金3740万元取得龙翔新材44%股权,当时鼎龙股份称,拟利用龙翔新材在高端颜料业务上的生产平台,逐步改变国内对CF颜料进口的依赖,并整合彩色聚合碳粉业务领域的上下游资源,保障公司彩色聚合碳粉大规模原材料的供应安全,进一步确保公司彩色聚合碳粉产业化的顺利实施。
2012年,鼎龙股份使用超募资金1214万元对龙翔新材进行第二次增资,持股比例增至51%;2016年9月,为避免控股权因员工持股平台发生变化,鼎龙股份受让监事杨彦青部分股权,持股比例增至54.32%。此外,鼎龙股份部分高管还兼任龙翔新材董事,高度参与该公司的管理。
在第一次增资龙翔新材时,鼎龙股份就表示,通过这一合作,将增强公司彩色聚合碳粉的成本优势,提升该产品与欧美企业竞争时的市场优势。
事实上,鼎龙股份确实在向龙翔新材采购原材料。记者翻阅龙翔新材公开转让说明书发现,2014年~2016年9月份,龙翔新材对鼎龙股份存在持续性的溶剂红135的关联销售:2014年销售商品金额为761万元,由此鼎龙股份位列龙翔新材当年第一大客户;2015年度销售商品金额为234万元,2016年1~9月份金额为360万元,定价方式为市场协商定价。
另外,龙翔新材披露了与鼎龙股份偶发拆借的情况,2014年鼎龙股份向龙翔新材拆入资金1000万元,2016年1~9月拆入资金2015.89万元。
今年5月份,龙翔新材发布《预计2017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预计2017年度向关联方鼎龙股份销售商品1200万元,预计向鼎龙股份借款3000万元。
不过对于上述交易,记者翻阅了鼎龙股份的历史公告后并未发现相关内容。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智斌告诉记者,上市公司与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在关联交易的信披范畴。
那么放弃龙翔新材的控股权后,核心产品彩色聚合碳粉的成本优势会不会有所影响? 12月12日下午及12月13日上午,记者致电鼎龙股份试图采访,其工作人员称董秘和证代均出去了,留下记者联系方式后,表示董秘会在方便时联系,但截至发稿,记者并未获得有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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