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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出租公寓亟待监管 男子2060元租卧室竟是隔断

    北京晚报 2017-12-06 21:48

    2015年开始,北京的租赁市场开始出现一种面向年轻人的青年公寓,其中不乏有知名企业运营的身影。然而,伴随着这种公寓的面世,各种争议和问题就不曾中断。近日,自如友家的租客李元在经纪人的推荐下,以每月2060元租下的卧室,竟是违规隔断间。

    “生活虽然匆忙奔波,主题却是幸福快乐。”当你哼着歌、开心地打开房门,却发现一张通知,告知所租房屋是违规隔断间时,心情如何?自如租客李元说,犹如一声惊雷,哭笑不得。

    2060元的卧室竟是隔断

    李元成为链家自如友家的租客,刚刚半个月的时间。“我单身一人,出差又多,找房子图的就是方便,自如一直宣传自己是高品质的青年公寓,打动了我。”李元介绍,经过经纪人的推荐,他和其他两位年轻人共同租下了东三环边一老旧小区6层的一个套间,他的那间卧室,不算服务费,每月租金是2060元。

    直到上周末,李元外出回到公寓,在卧室门上发现一张告知书,写着他的房间属于打隔断非法出租房,存在治安、消防隐患,需要限期完成整改,提示他抓紧时间与中介公司或房主联系处理租金事宜。拿着告知书,李元对着墙壁敲打了一番,才确认有一面墙是后加的隔断,他住的卧室其实是客厅。

    第一时间,李元联系了自如友家的管家。几经交涉,管家最后提供了一个月的租金补偿和400元的搬家费。

    “尽管他们的公开信写得很有情怀,可我还是想说,我的这种窘境是自如造成的,租赁合同里早早就埋着’心机’。”李元签订的租赁合同第六条写着,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如政府部门要求调整现有户型)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约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北京早在多年前就规定,不允许私自隔断。自如不仅违反规定加了隔断,和用户签合同时也没有告知隔断的存在,由此而给租户带来的麻烦,凭什么归结为政府行为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工业大院违建公寓也揽客

    “刚搬进来,还没收拾呢。”手机上,是租客大飞新搬的合租公寓,房门口安装的是电子密码锁。和李元一样,大飞也是刚刚搬离了原本正在租住的公寓,而且,直到搬家那一刻,他才知道那是一栋由工厂大院改建的违规公寓。

    “那是通州宋庄派出所对面的公寓,名字叫‘安和文创园’。”大飞介绍,今年夏天,他在海淀五路居租住的板房不能住了, 后来找到了这家安和文创园,位于六环外与燕郊交界的宋庄镇,今年8月份新建的公寓,大概有7座,每座公寓3到4层,外立面干净,安装了监控和门禁,房间内是一室一厨一卫的布局,租金是700元一个月,取暖费是350元一个月。“当时就是想着能找个租金便宜点的房子,所以,就往六环外跑了,距离地铁3公里多的距离就靠自行车解决。”大飞说,租房时,运营方就说自己是有经营资质的,让租客们放心。

    “但是,大兴的一场火,让我警觉了,我这才发现,自建公寓里连最起码的消防喷淋和烟感都没有。”那一天,大飞才知道,这家名为安和文创园的公寓,其实是由工厂大院改建的,并不是正规公寓。此前,就有通知单告知租户此类公寓不能再住人,但房东趁着大家上班,把每个房门上的通知单都撕掉了,直到上月26日才知道原委。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混乱的市场亟待监管

    2015年开始,北京的租赁市场开始蜂拥出现一种面向年轻人的青年公寓,自如公寓、“YOU+公寓”、蛋壳……其中不乏有知名企业运营的身影。然而,伴随着这种出租公寓的面世,各种争议和问题就不曾中断。比如,公寓甲醛严重超标,自带家具的质量和设计都差强人意,免费宽带带宽不够,昂贵的服务费,随处可见的隔断房,甚至被发现是违建。

    “各种出租公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种中介托管房屋。”中介行业的一位资深人士向记者透露,公寓运营方都是先从市场中回收租赁房源,统一装修后对外出租给个体租客,从中赚取利润。而增加隔断无疑是提高利润的一种方式,且是一种最常用方式。

    就在上周,位于团结湖的自如驿也因为存在重大消防隐患被要求停业。这是2016年7月自如推出的针对年轻游客短期租住的宿舍式空间,房间内分为上下铺,用垂帘进行隔断,一间房4、6、8张床铺,售价为69元/天到109元/天不等。

    “目前市场上的出租公寓,可谓是鱼龙混杂,有运营能力和无运营能力的企业都想进入市场分一杯羹。”上述人士指出,关键是得有规范化的监管措施,既能让运营机构有动力投入,也要保护租户的人身安全和合理利益。

    “N+1”模式需要细化

    在房屋中私加隔断,是违反出租管理规定的。根据2013年北京印发的《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那么,将客厅改造成卧室呢?2016年,住建部曾提出要探索出租房的“N+1”模式,在不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等设施的情况下,将住房按照安全、舒适、便利等要求改造后按间出租。但客厅改卧室算不算“N+1”,或者说什么样的改造是合规合理的,至今没有给出细化标准。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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