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百姓对互联网金融消费的需求日益增加,互联网金融类案件随之增多。业内人士认为,为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建立有效的互联网金融消费保护机制,迫在眉睫。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表示,金融消费者保护不能仅仅依靠监管部门的积极作为,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随着百姓对互联网金融消费的需求日益增加,与之相关的利益纠纷也随之增多。业内认为,建立有效的互联网金融消费保护机制,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迫在眉睫。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宋向今近日在2017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论坛上表示,虽然互联网金融类的案件与传统金融相比,不是一个数量级,但是增幅和影响力非常大。比如黄浦法院2016年受理了152件,2015年只有39件,增幅大约是4倍;浦东法院2016年受理了329件,比2015年111件增加了两倍多,而截至今年11月份的数量已经超越了2016年全年。
“在监管政策加强以及市场优胜劣汰的双重作用下,预计相关案件的数量会越来越多。”宋向今说。
业内认为,维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于:一是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平台倒闭风险事件集中爆发,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二是互联网金融具有明显的涉众性、群体性、区域性和系统性的特征,风险一旦触发,很容易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严重危及金融系统乃至社会稳定;三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立法还不够完善,司法质量也亟待改善,加之消费者不够成熟和理性,更易导致消费者的利益受损。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盛松成表示,金融消费者保护不能仅仅依靠监管部门的积极作为,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目前,切实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业内已经形成基本共识。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最新发布的《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报告2017》指出,必须立足国情,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充分考虑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阶段,在坚持一定前瞻性的同时,着眼于为已经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具体而言,一是完善规制,压缩互联网金融机构机会主义行为;二是深度监管,建立以权利保护为导向的监管体系;三是降低成本,构建公正透明的纠纷处理机制;四是便利诉讼,保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维权;五是主体匹配,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分级机制;六是关注风险,抓住关键合理分摊成本。
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焦瑾璞认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必备环境,而发展普惠金融则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内在动力,两者息息相关、相辅相成。
“通过加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引导金融消费者改变固有的认知和行为特点,使其有意识、有目的、有选择地进行金融消费。”焦瑾璞说,使更多消费者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受益于金融。
来源:新华社 记者:龚雯、桑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