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29日发布消息说,自2017年12月1日起,甘肃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财政部表示,甘肃省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甘肃省自2017年12月1日起,按上述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来源:中新社 记者:赵建华